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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出台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资金兑现办法
新湖南客户端
2024-02-20 10:36:47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2月20日讯(何庆辉 王佳妮)新春伊始,为筑牢民生之本,推动残疾人就业增收保稳,确保《郴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若干措施》落地见效,近日,郴州市出台用人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资金兑现办法。

奖励对象为通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且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1.5%,并为残疾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中省驻郴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奖励标准为申请奖励年度超比例人数(可以不是整数)乘以当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3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奖励资金的审核,并在市残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再按有关流程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全面兑现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奖励政策。

去年,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郴州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若干措施》,其中多条措施为首次提出,首次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6倍最低工资标准奖励;首次将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后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首次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设置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岗位,并纳入县市区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等。

责编:何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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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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