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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纪明决定逮捕
新湖南 • 城事
2024-01-11 20:35:37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今日,记者从最高检公众号获悉,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陈纪明(副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罪对陈纪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孙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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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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