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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闪耀我守护我丨卖了一个80元的音乐U盘,商户被索赔1.5万
新湖南 • 城事
2024-01-05 18:56:42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4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杨洁规)彭先生在株洲经营一家汽车用品店。几天前,他收到了法院传票。原来,是2023年6月卖出去的、一个售价为80元的“车载音乐U盘”,让他吃了官司。有人向他索赔1.5万元。

(彭先生收到的起诉状。受访者供图)

遭遇:卖了一个音乐U盘,商户惹上一场官司

1月4日,彭先生向记者讲起了自己的烦心事。

几天前,彭先生收到一份快递,里面有法院的传票、起诉书等文件。

起诉书上,上海风之诗音乐工作室说他侵犯了注册商标权,要求他停止侵权行为,撤除、下架店内所有案涉音乐作品的商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

原告方出具了一份公证书。公证书上说,在2023年6月,一名姓曾的先生,在公证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彭先生的店里,花80元购买了一个车载音乐U盘。起诉书上说,U盘里的《别知己》《一人一马一江湖》《兄弟抱一下》等26首音乐作品,侵犯了上海风之诗音乐工作室的著作权。

工作室作为音乐制作单位,说彭先生售卖U盘里的音乐作品有问题,那肯定是有十足的把握。可彭先生说,他作为一个普通商户,不管是进货环节,还是销售的时候,都没办法辨别U盘里的音乐作品是否有问题。

“一个U盘也就卖80块钱,现在却要让我赔偿这么多,我肯定不同意。”据彭先生了解,他身边也有三位商户有同样遭遇。“希望通过你们媒体报道出去,提醒更多和我一样的小商户,要多加注意。”

(彭先生销售的车载音乐U盘外观。受访者供图)

走访:被起诉的商户,在举证方面往往存在困难

记者查询发现,近年来,各地有不少商户都遇到过类似的司法诉讼。一些店铺就因为售卖打火机、红酒、剃须刀、铅笔等商品,涉嫌侵权遭到起诉,面临较大数额的赔偿。

“基本上是一告一个准,对方是带着公证员来买东西的,多数人会选择庭外和解,这样可以少交钱。”一位从业多年的商户告诉记者,很多商户在遇到此类侵权官司时,都显得非常恐惧,往往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一旦原告方提出可以以适当的价格和解,多数人会选择交钱息事宁人。

在面对起诉时,商户们在举证方面往往存在困难,这和小商品市场多年来存在的经营不规范存在一定关系。一位商户透露,他们大多是通过电话或微信下单送货,在进货时也未和上游签订合同,更没有盖有公章的发货单或单独开具的发票。

“只有一个转账记录和手写的进货单,这些证据法院不认可。”当地另一位商户林先生示,出现官司时去找上游批发商,对方往往不会承认,这就让他们因举证困难而无奈败诉。

(彭先生销售的车载音乐U盘外观。受访者供图)

提醒:规范经营,注意保留进货时的相关凭证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类似的诉讼也越来越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付出的代价,也越来越大。小商户们正面临着一场由“侵权”带来的思考。

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纲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类似案件的诉讼期限是3年。也就是说,商户最好把3年以内的进货凭证,都完整保留好。

律师建议,商户今后进货的时候,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和上游批发商签署买卖合同,保留进货购买的相关凭证。同时,也一定要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要去正规厂家或者有委托授权的商家购买进货,以免遇到类似的麻烦。

责编:孙燕飞

一审:杨洁规

二审:朱蓉

三审:周文博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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