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
今年,我省分两批实施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其中,第二批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于9月6日至26日进驻省煤业集团,开展督察并接受来电来信举报。
12月15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向省煤业集团反馈督察情况。
督察组反馈显示,2018年以来,省煤业集团逐年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努力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实现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企业从思想认识到实际行动均存在不足,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省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省煤业集团召开动员会。 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宁愿被罚,也不愿加大环保投入
自2018年以来,省煤业集团所属企业因生态环境问题累计被行政处罚64次,累计罚款1333.02万元。但此次督察发现,部分企业对“超标排污”“偷排直排”等严重违法行为屡罚不改,存在“宁愿被罚,也不愿加大环保投入影响利润”的错误思想。
在错误思想指导下,省煤业集团缺少专业环保管理和技术人才,环保专业技术力量相对薄弱,集团所属企业环保绩效等级均在C级及以下。
思想认识的偏差,还造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2018至2022年,省煤业集团对所属企业的环保检查督办记录缺失;2023年虽有生态环保自查自纠,但浮于表面,对需要实施的整改和治理措施等,组织研究、安排部署、跟踪检查都不够。
生态环保责任体系不健全、压力传导不到位,导致“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层层失守。该集团生产技术部门、企业管理部门重生产、轻环保,没有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规范化建设;相关生产企业注重追求生产效益,污染治理设施能力不配套,超标排放或直排时有发生。
突出问题整改不力
查一次动一次,疲于应付
2018年以来,省煤业集团先后有6家原煤企业、15个煤矿被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省“利剑”行动指出问题。2022年11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国资委先后发函至省煤业集团,要求迅速抓好“利剑”行动指出的问题,整改并追究责任。但该集团有关部门距交办问题8个月后才启动调查问责、9个月后才印发相关通报。
(督察组在省煤业集团下属资兴实业煤矸石发电公司检查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金竹山矿业公司是省煤业集团下属企业,因污染问题突出,在3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都被群众投诉举报,2018年以来先后被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19次、累计罚款336.76万元。督察发现,该公司至少出台了5个整改方案,但查一次动一次,修修补补、疲于应付。
因为整改不严不实,省煤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部分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2022年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指出该集团4家矿业公司8个煤矿在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被交办问题的4家矿业公司已申请整改销号,但督察却发现这些企业对“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完善相关运行台账管理”等要求并没有落实。
企业污染管控不力
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督察指出,省煤业集团下属企业生态破坏现象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大部分煤矿煤矸石堆积如山,部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水平不高、相关手续不完善等。
(督察组下沉省煤业集团下属企业现场督察生态环保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例如,黄牛岭矿业煤矸石土法烧制水泥熟料,环境污染严重;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平硐、土朱、塘冲煤矿的矸石量分别达到300万吨、200万吨、300万吨;南阳矿业公司前进煤矿、淝江煤矿上报煤矸石数量分别为9万吨、8万吨,实际却有200余万吨,淋滤水未经防渗直排外环境,破坏周边生态。
企业环境管理粗放、污染管控不力,还带来不容忽视的环境风险——
督察发现,资兴焦电未按要求设置事故应急水池,环境风险管控不到位;
湘东矿业公司部分矿涌水直排周边水体,对周边环境影响大;
黄牛岭矿业公司超标废水进入泮头水库水渠,最终对湘江水质造成影响;
周源山矿业公司、马田矿业公司高泉塘煤矿矿涌水污染周边农田和水渠;
此外,部分煤矿在开采中造成土壤结构疏松、地下水位下降,导致周边民房倾斜、开裂。
据了解,督察组对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已梳理形成清单,将按有关规定移交省煤业集团,该集团要根据督察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
作者:彭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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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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