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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营商 “湘”当给力|打好破产组合拳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新湖南 • 深度
2023-11-15 22:23:34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黄琴 刘晓枫

近年来,津市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持续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打好破产“组合拳”,将能动司法理念贯穿破产审判全过程,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新成效,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打好机制创优拳

夯实专业根基

津市市人民法院一方面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业务技能建设为抓手,通过业务研讨、专题培训等措施综合培养我院破产审判团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有力提升破产审判整体质效,为全面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队伍保障。另一方面强化制度规范,制定《关于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规定(试行)》,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制定《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操作规范(试行)》,深入推进“执破直通”,畅通立、审、执对接,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制度价值,实现以破促执、以执助破,使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步入破产程序快车道。以此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破产审判效率。

打好府院联动拳

构建多元矩阵

破产工作仅靠法院难以保障、平衡多方利益,变孤军奋战为多方突破才能疏通难点和堵点。津市市人民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的通知》,建立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制度,与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关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形成了破产审判“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实现政府公共管理和法院破产审判职能的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了该市营商环境,为积极稳妥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相关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联动出台《津市市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通过加强破产企业经费保障力度来加速困难企业重整、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实现经济资源再配置、再优化,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好管理监督拳

提升市场水平

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中依法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管理破产事务的专门机构,其在破产程序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该院出台《津市市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与破产案件管理人加强联系、实施有效监督,要求管理人依法依规向法院报告工作,对管理人实行一案一评价考核机制,定期对管理人进行考核评分,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此外,该院自觉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等相关方面的监督,积极探索债权人会议观摩活动、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法院与破产企业的良性互动和沟通协作,群策群力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扎实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质效。

打好公正公开拳

依法保障权益

津市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兼听则明,偏信则暗”理念,在破产审理过程中借助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时公开各类文书来保障债权人、投资者及相关利益主体的知情权,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债权人会议、联席会议、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地搜集、核查破产债权,并直接听取相对人、破产企业职工、破产管理人等利害关系人与政府部门意见及建议,实现破产案件全方位沟通交流意见,切实维护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破产企业及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津市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把破产审判工作放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与推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促进企业市场化、法治化的积极作用,围绕新形势下破产审判工作新情况、新要求,依法高质高效办理破产案件,持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为全市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樊芳

一审:樊芳

二审:陈佳婧

三审:戴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