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1月3日讯(通讯员 黄智勇)11月2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举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首证颁发仪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部部长甘明超参加仪式。湘西松柏米业公司领到了省首本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仪式上,甘明超就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确权登记以及如何做好确权登记工作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说明确权登记是乡村振兴的产权基础,为产业振兴提供要素保障,进一步稳定了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涉农的企业、合作社等提供登记管理服务,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土地流转,保障抵押融资等权利。此次为永顺县企业颁发的省首批土地经营权不动产证书,标志着《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新增的“土地经营权”在湖南省正式落地,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据介绍,确权登记是明晰产权让村集体、农民、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登记确认,登记各类权利的用途、期限就是明确权责,明确了土地所有人可以承包地发包、宅基地审批的权力和监督使用的责任,承包人利用耕地的权利和保护耕地的义务,经营权人经营种植、再流转、抵押的权利和保护耕地的义务;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民集体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主要表现在对宅基地的审批,耕地、林地等土地的发包,对土地流转经营的管理,是“田长制”“林长制”的责任主体,有权对村民、经营主体是否依法依规使用土地进行监督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依法承包集体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的权利,应当依照承包合同保护耕地,防止“非粮化”“非农化”;土地经营权是各类经营主体流转受让土地取得的权利,可以通过经营种植等获取相应的收益,要履行流转合同规定的义务,保护好耕地,也可以有权依法再流转和抵押融资。
作者:黄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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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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