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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永兴县在全省率先推出厂房分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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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近日,永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介绍,该县出台《永兴县产业园区企业厂房不动产权分栋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全省率先推出厂房分栋登记办法,为园区企业厂房分栋(转移)登记提供新路标,找到新办法,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永兴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走访企业。

据了解,该县自然资源局带头开展“大调研,大讨论,解难题,优服务”活动,深入到园区企业实地调研,与企业老板面对面具体了解企业生产运营和面临困难,并就企业提出的问题逐项梳理分解,研究解决方案。创新园区工业厂房分栋(层、间)登记办法,及时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永兴县产业园区企业厂房不动产权分栋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工作人员到园区企业上门送新出台的政策文件

在符合现行规划、建设、消防、房屋质量安全等安全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由县经开区、住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出具相关意见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参照商品房登记模式,对厂房分栋分别登记,分栋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属共同共有,办理变更登记(分拆)。

厂房需转让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共用设施及用房的协议书,凭相关完税凭证,办理转移登记。通过创新不动产权分栋转移登记的新模式,解决了原先办理企业厂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时,只能通过分割土地才能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的瓶颈,切实解决了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资金和厂房闲置等难点、痛点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设置专人专窗,实行帮代办服务,做到应办尽办,即来即办,办事效率大幅提高。

在办理不动产权过户时,一并完成水、电、气等过户手续办理。为拓鑫电子、云谷公司等园区企业办理厂房不动产权分栋(转移)登记。以点带面支持园区企业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拓展招商引资的渠道,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营商环境。

作者:刘卫平 李一村

责编:黄巍

一审:黄巍

二审:王宇红

三审:唐志军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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