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帮你办】鼎城:10多年的养老医疗金未交怎么办
新湖南 • 帮你办
2023-10-25 09:15:46

鼎城区有居民反映:我于1993年6月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鼎城区分公司(原常德县邮电局)招录入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鼎城区分公司自2005年10月起才为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2009年3月才为我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金,请问该如何让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鼎城区分公司对我自1993年6月至2005年9月的社会养老保险金以及1993年6月至2009年2月的职工医疗保险金补缴。

10月23日,记者就此事咨询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局表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为1995年10月,1995年10月份以前不允计补缴养老保险(采用的视同方式,工作一年,视同缴纳养老保险一年),所以1993年6月至1995年9月的养老保险不能补缴。

按《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公司未为该咨询者购买养老保险的行为终止日期为2005年9月30日,距今已超过两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无权对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当事人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地为湖南省人社厅,中国邮政鼎城分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将当事人的档案带到省社保部门请示审核,省社保部门答复认为其不符合临时工视同工龄的情形,不具备视同缴费资格,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亦无法补缴。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作者:方兴

责编:方兴

一审:方兴

二审:邹仪

三审:禹振华

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严禁转载。湖湘情怀,党媒立场,登录华声在线官网www.voc.com.cn或“新湖南”客户端, 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

评论
打开新湖南APP,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