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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你办】邵阳:电子警察处罚有问题?
新湖南 • 帮你办
2023-08-30 17:43:42

邵阳有驾驶员反映:8月4日,我在沪昆高速公路湖南段1261公里500米由东往西处产生一次违章记录。我全程开启导航,导航并未提示超速,在交管12123上,并未指出当时限速和车子时速,以及拍摄图片的设备编码。我就此质疑电子警察的处罚。 

记者将情况反馈至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邵阳支队,邵阳支队8月28日回复:我们通过对该位驾驶员的车辆湘E小型汽车违法查询,发现当日上传的测速抓拍照片上叠加有设备编码、防伪码、抓拍时间、违法地点、限速信息、实速、超速百分比等信息。图片显示清晰,完整,能充分体现超速违法事实。 

邵阳支队表示:我队辖区沪昆高速公路1256km-1274km路段小型客车限速100km/h,其他车限速80km/h。此限速标准的依据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养管[2020]190号文件,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G60潭邵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进行调整的请示》中论证方案:k1256至k1274+500段为事故多发路段,且路线技术指标限制最高提速指标,维持设计限速标准,即小车限速100km/h,其他车限速80km/h。此文件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对该路段进行限速调整。 

该路段设置有多处小客车限速100km/h、其他车限速80km/h的限速提示标志牌,设置点位分别为沪昆高速公路西往东方向1273km+615m、1269km+310m、1267km+575m、1262km+800m等路段道路右侧。同时分别在沪昆高速公路西往东方向1272km+600m、1262km+800m、1262km+425m处设置有“前方测速”提示标志牌。 

该名驾驶员表示:图片点开后,确实有时速限速等信息,之前没点开看,因此误会电子警察的处罚。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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