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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合同起纷争 法官倾心调解化干戈
新湖南客户端
2023-04-17 15:05:15

“真没想到法官这么用心,不但为我们化解了矛盾,还帮助我们修复了继续合作的信任关系,今天又专程来到企业送达法律文书,与我们面对面沟通交流,实在太感谢了。”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湖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科技公司)与湖南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新能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后,新能源公司副总何某由衷地向案件承办法官俞永清表示感谢。

基本案情

电子科技公司与新能源公司因采购合同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无果后,电子科技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新能源公司按结算协议支付所欠货款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12万余元。被告新能源公司辩称因原告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已约定对部分货款进行核减,故原告主张的货款其无需支付。

审理经过

一审判决被告新能源公司向原告电子科技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原告不服向娄底中院提起上诉。

娄底中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俞永清在阅卷时发现电子科技公司在上诉的同时还提交了对新能源公司的银行存款或财产予以查封、冻结的申请。而新能源公司在与承办法官的电话沟通中亦表示准备就涉案产品质量问题另案起诉,并将同时申请对电子科技公司的相应财产予以查封、冻结。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双方矛盾已陷入僵局,一旦法院裁定查封、冻结被上诉人的财产,而被上诉人另案提起诉讼,双方矛盾只会进一步升级,可能直接影响到双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为此,承办法官对案件仔细研判后,发现双方争议金额不大,引发案件纠纷主要原因系双方对货款结算约定不明确,产品质量验收不规范,双方并不存在恶意违约情形,矛盾并非不可调和。为了从实质上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确定了以庭前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为重点的处理思路。在与双方初步沟通后,双方感受到了法官的诚意,均表示愿意由法官主持调解,上诉人自愿暂缓申请对被上诉人财产的保全。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融情理法于一体,引导双方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发扬诚实守信、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退一步海阔天空,向双方释法析理,如矛盾继续僵持不利于双方来之不易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经过法官耐心细致与双方反复沟通后,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上诉人自愿放弃对部分货款的请求,被上诉人同意向上诉人支付部分货款,并自愿放弃对部分货物质量瑕疵权利的主张,同时双方还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合作。

在调解协议签订的次日,该协议就已履行到位。案件从立案至成功调解仅用了7天时间。

延伸服务

3月27日,承办法官一行又专程到新能源公司送达民事调解书。在参观了企业生产线,了解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后,与公司管理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在介绍了娄底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举措后,针对案件涉及法律问题进行宣讲,指导企业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高级企业合规师的特长,结合所学专业知识,针对案件中存在的产品采购、货款结算、产品质量等环节容易出现的经营风险,就如何提高企业的合规意识,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将风险关口前移等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典型意义

案件的成功调解,彰显了娄底中院法官坚持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的责任担当,注重实质性解决当事人矛盾纠纷,通过案结事了,让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普遍的、朴素的期盼;同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与企业工作人员面对面互动沟通,为企业排忧解难,为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娄底中院

责编:李梅花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