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王鑫 实习生 刘杰)今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简称《通知》),详细公布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等有关事项。
《通知》自2023年1月31日执行,原政策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新增15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通知》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种植体植入费”等15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全省最高政府指导价,废止“种植治疗设计”等13项现行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颜面赝复体种植修复”等9项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如何全流程调控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
《通知》明确,为体现公立医疗机构公益属性,发挥对市场价格的引导作用,对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全流程调控。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麻醉费、药品费用,不包括种植体系统、牙冠等医用耗材及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部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服务费用。
新增的项目内,种植体植入费(单颗)价格为1600元;种植体植入费(全牙弓)价格为8050元;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费(单颗)价格为1300元;医学3D建模(口腔)每例价格为258元。
种植体耗材系统在四川联盟种植体集采、牙冠竞价挂网联动后,执行集采价格及竞价挂网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在长部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不超过4300元,其他公立医疗机构的调控目标按照分级定价政策相应递减。
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管
《通知》显示,省医保局将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管和引导。根据要求,民营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及新发布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通过医保协议进行约定。
民营医疗机构应严格规范自身价格和竞争行为,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不得通过商业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诱导欺诈患者。对于区域内种植牙集采报量率高、中选产品使用率高、主动承诺接受价格全流程调控、口腔种植费用经济性优势突出、评价排名靠前的民营医疗机构,由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展示价格和费用情况,为患者就医提供指引,对价格高、采用“介绍费”“好处费”买卖客源引流的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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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