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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法院:联合惩戒显法威 失信限消促执行
新湖南客户端
2022-12-28 10:53:05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8日讯(通讯员 谭欢)“胡法官,我已经将钱打入法院账户,请你们尽快把我从失信信用黑名单中删除。”近日,被执行人张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赔偿款汇入新田县人民法院标的款账户。

2017年11月8日4时许,张某驾驶大货车与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三轮摩托车受损,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新田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黎某向新田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5 762.94元。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张某履行义务,张某仍拒不履行,且拒不到庭报告财产,新田法院依法将张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某去银行贷款时被调查发现为失信被执行人,银行不予贷款。11月9日上午,执行法官突然接到张某的电话,焦急的请求法官将自己从失信名单里删除,表示立马将赔偿款汇入法院标的款账户。当天,新田法院通知黎某办理领款手续,执行法官按照程序将张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并解除限制消费令。目前,该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因联合信用惩戒而主动到该院履行案款的失信人员已有28人。这也表明联合信用惩戒极大加强了对失信主体的威慑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新田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优势,整合力量,多措并举,积极构建共同治理“执行难”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一审:吴方明

二审:陈 程

三审:戴 勤

责编:吴方明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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