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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十年·司法行政】我的青春在基层④
新湖南客户端
2022-11-16 19:21:07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也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水平的重要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司法局推出《非凡十年·司法行政:我的青春在基层》主题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展示司法行政人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奉献精神,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履职担当,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贡献力量。

他在基层岗位默默坚守,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当作大事办,致力于把暖心事办到群众心坎里。他着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年均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指导或参与辖区各级调委会成功化解各类纠纷500余起,以工作成效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曾连续三年获评芙蓉区年度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

他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接法院成立街道“诉源治理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长廊、法治禾场等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基地;利用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为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500份,提供法律服务300余件,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贡献了智慧和力量。多次被评为天心区司法行政先进个人、普法先进个人。

他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0余年,担任司法所所长7年,始终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他为群众化怨言、帮邻里添和谐,通过政策宣讲、法规解读、案例引用,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多年来,他参与调处各类纠纷900余起,无一例“民转刑”案件发生。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百姓的热情,他202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他坚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不让矛盾出街道的原则,倾力调解矛盾300余起。他坚持每季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上门走访,积极开展谈话谈心和困难帮扶,多年来,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脱管、漏管情况。他因表现突出,曾获得长沙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责编:封豪

来源:法治长沙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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