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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姐帮帮帮丨22天艺考培训班要近5万元?老师走了,培训费不退
新湖南 • 法报视线
2022-11-17 18:08:17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罗霞 见习记者 余毓华

刘先生(化名)的女儿是一名高三学生,因想报考更好的大学,他花费近5万元为女儿报名参加了为期90天的艺考培训班。可在培训了20多天后,授课老师却走了,培训费也退不回来。刘先生向本栏目打来了求助电话。

今年7月,邵阳市的刘先生在招生老师的指引下,来到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的衡坦学校,与湖南时光年轮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过协议书》。根据刘先生女儿现阶段文化成绩水平,双方约定2022年湖南省艺术类编导类/摄影摄像类联考目标为:通过湖南省划分的本科线,刘先生共缴纳了包括学费、住宿费、学杂费在内共计48100元。

在向就读的中学申请外出培训后,7月中旬,刘先生带女儿来到衡坦学校9栋教学楼5楼正式开始上课。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在上完暑假20余天培训课后,授课老师再未通知孩子前去上课。意识到不对劲的刘先生数次前往衡坦学校察看情况,却发现培训班已完全停止,且人去楼空。刘先生说:“学校说和那个老师是合作关系,要我们找那个老师。那个老师说他在深圳上班了,看孩子能不能去深圳,也不退钱。”

培训班不再上,培训费也退不回来,刘先生一家都急了,尤其是孩子在此事中深受影响,整天把自己关房间里。

11月15日,湖南法治报记者与刘先生一同来到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反映情况,在该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刘先生最终拿到退款3.8万元。对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佳魁表示:“甲方作为公司与乙方签订的《保过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次纠纷的法律责任主体为甲方公司与乙方个人。甲方公司不能继续履行《保过协议书》,属于根本违约,乙方个人可以要求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公司退还相应的培训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10月26日,教育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对面向中学生或未成年人的艺考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拳整治下,也必定能规范行业运营模式,还艺考培训一个清朗空间,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审:曾雨田

二审:罗霞

三审:何金燕

责编:杜巧巧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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