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知识】租客因排水不当导致房屋漏水,造成楼下住户财产损失,房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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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
袁先生来电称,他去年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了方女士,今年7月楼下住户刘某联系他,称6月起因为方女士个人不当排水导致房屋漏水到楼下,之前多次联系租户方女士未果,现刘某家墙面发霉、木地板被泡发,损失达到4000多元,要求袁先生赔偿。袁先生问,他和方女士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因租户个人不当用水造成楼下财产损失,由租客承担赔偿责任。现楼下住户刘某要求袁先生赔偿损失,如果袁先生不赔偿,刘某要到法院起诉袁先生,袁先生想知道他是否需要赔偿因租客排水不当漏水导致楼下住户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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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 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03
律师答复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袁先生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出租给方女士,如因方女士排水不当导致房屋漏水给楼下的住户刘某造成财产损失,袁先生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在赔偿刘某后,可以要求租客方女士赔偿,也可以在被刘某起诉到法院后,申请追加方女士为被告或第三人,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判决。
一审:胡什
二审:熊远帆
三审:曹辉
责编:胡什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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