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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中心城区启动电动车整治,你想知道的在这里
新湖南客户端
2022-06-13 18: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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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3日讯(记者 杨玉菡 通讯员 聂晓瑜 刘让友)6月13日下午,记者从益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益阳将在市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车整治。

益阳市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车整治新闻发布会现场。杨玉菡 摄

据了解,本次整治以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闯红灯、违规占道停放、不按车道行驶,以及从事非法营运活动,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为重点。以未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已满过渡期(截止2021年6月15日)的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共享电动自行车为重点整治车辆。以市中心城区(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为重点整治范围,其余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整治。

整治活动分两步实施。5月16日至6月15日,劝导执法,实行限行。对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启动禁行,用一个月时间进行劝导,进一步扩大宣传效果;依法查处电动车非法营运、改型改造、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6月16日起,严查严管,长效监管。由三区牵头,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销售超标违规电动车的商家、违反禁行规定和从事非法营运的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实行严管重罚,对其它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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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次禁行的低速违规电动车具体含哪些车辆?查处后将怎么处理?

这次禁行车辆主要是指超过国家标准,违规生产、不能依法注册登记的三、四轮电动机动车(含老年代步车),或已满过渡期的已注册登记、备案的超标违规三、四轮电动车。

自2022年6月15日起,在禁行区域道路上违法行驶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第一次被查缉的,对驾驶员给予警告,由驾驶人写出保证书承诺不再驾车违规上道路行驶后放行。第二次被查缉的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按违反限制通行规定,依法扣留车辆,并罚款100元。三、四轮低速电动车涉嫌非法营运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对涉嫌违规生产销售低速三、四轮电动车伪劣产品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生产销售企业立案调查。

2、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应该遵守哪些规定?违反规定会如何处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车辆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涂改,不得转借他人。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

依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驾驶电动自行车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罚款50元;驾驶电动自行车驶入步行街或者其他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区域的,罚款20元;驾驶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加装伞具属加装),罚款50元,扣留车辆;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罚款50元;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罚款20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车辆。

3、市民怎样才能购买到合格电动自行车?

市民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主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查验电动自行车车辆一致性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执行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检查电动自行车车辆的外观、续航能力、刹车性能以及车辆合格证标识信息与车辆车架号码和电机编码实物信息是否一致。二是查看电动自行车是否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且车辆的生产时间在证书有效时限内。三是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其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是: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55公斤,具备脚踏行驶能力;前后轮中心距离不超过125厘米;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60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四是选择正规品牌厂家的产品,让维护保养和售后服务能够得到保障。

责编:肖健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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