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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知识】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登记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新湖南客户端
2022-06-21 11: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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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知识】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登记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法律问题

袁某与张某前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张某没有告诉袁某其患有艾滋病。2021年3月双方登记结婚。2022年3月袁某在家中看到张某婚前因患艾滋病就诊的记录。袁某想要与张某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张某不愿意。袁某想咨询自己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了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律师答复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本案中,张某婚前患有艾滋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袁某,不如实告知的,袁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但是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袁某没有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袁某只能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责编:胡什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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