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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哥说新闻丨前妻让孩子跟姐夫姓?前夫不干了
新湖南 • 城事
2022-06-01 18: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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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 王珏

孩子究竟跟谁姓?新时代了,随父随母都很正常。可是跟姐夫姓算哪门子事?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啊,这不,前夫不干了,起诉前妻。

事情发生在江苏省宿迁市,张某、贺某二人于2014年11月举办结婚仪式,次年2月底生育一女,同居期间未给孩子办理人口入户登记。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贺某擅自选取其姐夫姓氏赵姓为女儿姓氏,取名赵某,并办理入户登记。2021年,张某提起诉讼,要求将赵某姓氏改为贺姓或张姓。考虑到赵某随贺某共同生活,最近法院判决将赵某姓氏变更为贺姓。

法院为什么要这么判?还是很有讲究的,于理于法都有说法。

于理而言。“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姓氏名谁”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很重要,“姓名”中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公民原则上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文化传统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意愿和实际做法,也是我国姓氏文化的重要体现,应当得到良好传承。

于法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本案中,贺某擅自选取其姐夫姓氏为女儿姓氏,有违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有违公序良俗。考虑到赵某随贺某共同生活,让孩子跟妈妈姓才是合适的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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