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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城管处罚违停车辆不人性化
新湖南 • 湘问头条
2022-06-24 16:43:55

编辑同志:

6月15日晚,我在吉首市在人民西路八号-新起点超市门口停车,21:00电动车被城管拖走,询问十米处停车场收费大爷并未问到的城管联系方式。

1.走到十字路口交警值班岗亭想联系上拖车刚走的城管,交警叫我走去前方八月楼城管岗亭,去后发现并没有一人,随后原路返回拜托交警同志联系城管打了两个电话(交警同志他们都不清楚该区域属于, 石家冲还是镇溪街道等城管管理,老百姓更不会知道)好不容易问到一名城管说晚上交不了罚款说收费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叫我明天去马坡岭城管大队去。

2.晚9:40步行至马坡岭城管大队办事处并在门卫室等候城管同志巡查归来,等至晚23:00,得知电动车不在这边,他们联系到是电力局的城管拖去了。罚单上乱停乱放停车地点错误。我是在新起点人民西路八号楼梯旁罚单上写的是邮政局那边人民西路3号。

我深知自己违规停车,第一时间想联系上该执法城管困难重重。

诉求:1.请贴有联系方式罚单 ,规范执法。(而不是车拖走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当时并未开罚单)

2.区域所属管辖城管请贴告示让民众清楚

3.违规停车行为有哪些请贴提(不要为了罚款而罚款)

4.电动车违规停车罚款款项100元款项依据是什么情况支撑。

做合法公民不做违法乱纪之事,希望城管的工作规范不要给市民日常生活添堵。

市民

记者追踪:

6月20日,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说,该局组织石家冲执法大队对该事情进行调查核实,6月16日晚上19时50分左右,石家冲大队执法队员巡查至新起点超市门口,发现一黑色电动车(车牌为湘西1019211)停放在新起点超市门口台阶旁,且车上方就放有禁止停车的警示牌,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因车主未在现场,执法队员对其车轮进行锁定。19:51将违章数据上传至吉城通APP,并将打印出的《吉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乱停乱放车辆告知单(当事人联)》放至车上,车主扫描单据上的二维码按流程进行操作就能完成违章处理。由于近期非机动车撬锁频繁,一小时后车主仍未进行处理,21时13分执法队员将违章车辆拖移至石家冲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22时43分接到镇溪大队夜班值班微信语音电话,得知当事人要求进行处理,但该违章已经超过处理时间(违章处理时间8:00——22:30)。随后执法人员联系车主,将处理时间等情况给车主进行解释,同时告知其第二天到石家冲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处理。6月17日当事人来到石家冲执法大队,完成处理,已取走车辆。

关于拖移后的告知方式我局正在讨论,将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完善相关机制。目前对拖移车辆,暂时通过告知所在违停点周边商户、请周边商户帮忙告知车的方式或者拨打我局电话8520333咨询,来解决联系问题。

下一步,该局将对“非现执法”流程进行修改,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欧金玉

责编:欧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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