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价值追求最终要落实到一个核心的价值:幸福。幸福不是一个教育的问题,是教育的所有问题,甚至是人的存在的所有问题。
幸福是一切人类活动的终极价值,幸福也是教育的核心价值,这是毋庸质疑的,关键在于,我们期待教育关涉何种幸福。作为精神成人的活动,个体德性的发展与人格的完满乃是教育的根本目标,正因为如此,教育乃是经由德性的引导与人格的卓越来通达个体人生的幸福。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教育就应该贬抑当下教育过程中的幸福体验,但我们需要警惕在当下教育回归生活的语境中把幸福问题庸俗化,教育不仅需要回到生活,更需要引导生活,超越生活。
何谓幸福与何种幸福
历史上有两种基本的幸福观,一种是德性高于生活所带来的幸福,一种是生活高于德性所带来的幸福。传统的幸福理念是强调德、福一致,在德性的追求中实现个体人性的完满,从而达到人性的幸福。这样一种幸福观是通过德性来显现人存在的意义,在自我德性的敞开中显现人性的卓越来达到幸福。现代社会的幸福观是建立在快乐、生活高于德性的基础上,这意味着要大力发展物利来满足人的快乐需求。
人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之中,每个人都面临着两个世界:一个世界就是我们日常生活所及的世俗世界,还有一个就是高于日常生活世界之上的精神世界,或者说理想人格世界。如果我们纯然只是作为日常生活世界中的存在,那我们就是纯然的物性的存在,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有适当地超越日常生活之上的人格世界,在那里,我们暂时摆脱日常生活世界的诸多限制,而显现为一种纯粹的精神存在。也正因为我们有两个世界,我们的肉身置身于世俗世界之中,我们的人格精神可以适当地超越出来,所以我们可以不简单地受制于周遭的环境,而表现出我们对于环境的独立,从而显现出我们作为人之格的存在。而恰恰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是多变的,充满着变数的,充满着各种冲击、诱惑、迷乱、困境,如果我们没有高于日常生活之上的独立人格世界,我们的生活与情绪就会全然受制于环境,我们就不可能获得我们作为人之格的独立性与完整性存在。
正因为如此,我们实际上有两种不同性质的幸福,或者说两个不同性质的幸福的源泉,一是世俗世界的幸福,也就是也快乐为中心的幸福;还有一种,就是世俗世界之上的精神世界的幸福,作为人格实体存在的幸福。如果说第一种幸福是以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需要的满足为基本内容,那么第二种幸福就是个体德性的幸福,是一种德性与人格的完整所表现出来的生命的富足。第一种幸福由于是以世俗世界的需要满足为基础的,所以是短暂的,是变幻的,而第二种幸福是以德性为基础的,所以是长久的,牢靠的。但由于每个人都是以肉身存在为基础的,所以第一种幸福当然是第二种幸福的基础,或者说是一种基础性的幸福,而由于人同时又渴求长久与永恒,所以第二种幸福则是第一种幸福的保障,同时也是更高层次的幸福,是一种不简单依赖世俗生活而获得的幸福。由于世俗生活的变数,所以一个人的完整幸福必须是两种幸福的共同实现,特别地要有第二种幸福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甚至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幸福指向。
教育的根本指向:幸福抑或德性
教育与幸福正在成为教育的一个重要主题,对幸福的关照是教育的基本主题。问题在于,教育究竟是应该以何种方式来关注人的幸福?
幸福牵涉个体对自我生命的一种感觉,但人本身是被塑造的,人对幸福的感觉同样是被塑造的。人是需要引导的,人不是自然的实体,我们对幸福的关注不是表浅的,不是感官享乐的简单评价,而必然的牵涉到人的内在的德性。教育对幸福的关照直接地、首先地是对人如何成为他自我的关照,是对人的德性的完满的关照,而不是以当下感官的快乐为基本目标。究其实质而言,教育直接指向的并不是人的幸福,而是德性。教育过程中对人的幸福的关照就是怎样有效地激活、敞开人的理性,扩大人的精神空间,从而激活人的德性存在,激活人性之中的卓越。教育作为公共空间的营造正在于它是要营造一个充分地张扬、激活人性之卓越的存在的空间,从而引导人更好地成为人,去观看人的原型,提升自我存在的品质。
教育的根本指向是育人,培育发达的个体人格乃是教育的生命之所在。人格发展是需要在两个世界中进行,一是现象世界,或者说现实世界,一是在精神世界,或者说理想世界。现象世界中的个体人格发展受制于个人以感性为基础的情性与理智,在这个层面的个体人格其实是以趋利避害的利己性原则为基础的,是以对现象世界的适应为基础的,现象世界的变化会影响个体人格的姿态。换言之,纯然以现象世界为基础的个体人格是不完整的,根基太浅。所以,蔡元培才提出世界观教育,个体人格的完成必须深入到另个世界之中,深入到纯然的精神世界,也就是他说的实体世界之中,在那里,个体人格不受现象世界的制约,而以理想的姿态完成个体人格,使得个体人格不是简单地建立在现象世界之中,而能超越现象世界的变幻莫测,追求自我人格的卓越。在这里,也只有在这里,个体人格是超越利己性存在的。
教育当然要给个体提供日常生活基本知识技能的满足,以适用个体置身现象世界的基本需要。开启个体日常生活需要的正当性,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理念。但与此同时,教育必须引导人更高的存在,教育的直接指向乃是个体人格的完成与心智生活的完满,精神成人乃是教育的核心主旨。幸福固然是教育的终极目标,但德性才是教育的本原性指向。
教育关涉幸福:面向生活与引导生活
在传统的教育脱离生活,脱离个人生活实际,教育远离对个人幸福的关照。在这种教育背景下,提出教育回归生活,教育关注学生的幸福,无疑具有重要的纠偏作用。但我们必须明白,教育所应关注的人的幸福不仅仅是个人的幸福,也包括公共的幸福;不仅仅是基于快乐的幸福,更是基于德性的幸福。正因为如此,教育对幸福的关照不能仅仅停留在日常生活的层面,教育在回归生活的同时,还要超越生活。这意味着教育以何种方式关注幸福,实际上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特别是,当我们动辄把教育与幸福联系起来,就很容易把教育与幸福的关系问题过于庸俗化,反过来构成对教育如何通达个人幸福与存在之卓越的真正路径的遮蔽。
正是在每个人的人性被激活被引向卓越的过程中,教育关注并照亮了当下人的存在,这意味着教育关照了当下人的幸福,同时把人引向对自我卓越的追求,引向心灵的幸福。教育直接指向的是人的德性,正是在教育对人的德性的完满关照中,内含着教育对人的幸福的关照与引导。教育把人引向卓越的过程就是把人引向幸福的过程,教育对幸福的引导绝不是简单回到日常生活。现在教育中大量地表现出来的教育关注人的幸福的形式是满足于学生简单的快乐,并没有把他们引向人性的卓越的追求。教育对幸福的关注在这种形式中实际上就被俗化了,这就降低了教育的品格。教育关注人的幸福是关注被引导的幸福,是提升了的个体存在的幸福。
怎样增进个体人生的幸福,这是教育的基本主题,教育本身就是在对人进行价值的引导,教育所提供的价值路径直接开启着个人对幸福的追求。幸福的本质就是人性的卓越,教育过程作为一种旨在个体幸福的活动,其基本精神旨趣正在于对个体人性卓越的引导,教育的核心与根本就是对人性之卓越的追求与引导。
人是一种偶然性的存在,在教育与幸福之间还横亘着命运。生而为人,我们不能知悉一切,我们无法洞悉命运的奥秘,我们总是有局限的存在,但我们追求幸福,力求超越自身存在的事实。教育关涉幸福,教育无法允诺一个人的幸福人生,但教育可以增进人生的幸福。也许现实生活有很多不美好,惟有凭靠良好的教育,让我们把幸福之根深植于心中。不管一个人在未来有什么遭遇,那些在优良教育的引导下,曾经在内心深处分享、见证过幸福的人,一定能坦然面对生活所周遭的一切,在任何时候都不失去自我。
(作者简介:刘铁芳,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兼任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农村教育分会副理事长、全国教育基本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比较古典学会理事、中国伦理学会教育伦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学校文化促进会会长。)

责编:董以良
来源: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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