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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首次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1000辆
新湖南客户端
2022-04-10 10:57:01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0日讯(通讯员 郑柏华 陈健全)“这种共享电动自行车既方便又环保,很适合我们市民出行。”近日,在新田县文体中心广场参加“绿色新田,智慧出行”暨新田县共享电动车启动仪式的李先生说。

共享电动自行车在方便居民绿色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倡导低碳生活,助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等方面能起到很好作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既方便了市民出行,又可作为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缓解全县公共交通运力不足,特别是夜间、城郊、背街小巷乘车不便的问题。共享电动自行车行车安全方便,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对年龄有严格的要求,通过扫描二维码和刷验身份识别,低于16周岁、高于65周岁人群禁止骑行;对骑行速度也有严格的控制,骑行速度不能高于每小时25公里,可有效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运营公司为每辆车及乘车用户购买安全保险,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受害人可获约定赔偿。此外,车辆配置安全头盔,挂牌落户等措施,增加出行的安全系数。

据悉,新田县城管局作为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县政府行使投放准入、数量控制、日常运行、退出淘汰的管理权限。该局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引进了青桔共享电动自行车,该电动自行车具备“职能定位、定点还车、电子围挡”等特点,能大大降低公共管理成本,改善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

据统计,全县在城区首次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1000辆,后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投,合理安排车辆投放位置,在城区设置362个点位,按照需求设置禁停区域,不断调整完善人车比率,提高单车使用率及人群使用的便捷程度。

责编:吴方明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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