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知识】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拾得人归还遗失物可以要求兑现酬金吗?
新湖南客户端
2022-04-11 17:21:48
【普法小知识】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拾得人归还遗失物可以要求兑现酬金吗?
丨法律问题丨
易女士某天上午在小区花园路上捡到一个黑色女士背包,背包内有800元现金及身份证和银行卡,还有一条价值五千元的金项链。后易女士在社区微信群内看到了失主刘某发布的悬赏广告,称对拾得背包并归还的人会支付500元酬金。易女士准备联系失主刘某,但担心刘某拿到背包后不支付酬金,于是来电咨询自己可以要求兑现酬金吗?
丨法律规定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丨律师答复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和第四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本案中,刘某在社区微信群内发布悬赏广告,以公开方式声明对拾得背包并归还的人会支付500元酬金,易女士如归还背包,可以请求刘某支付酬金500元。
责编:胡什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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