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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别车交警部门快处理
新湖南 • 湘问头条
2022-04-29 09:33:12

编辑同志:

4月22日7点15分左右,在长沙市芙蓉区北二环浏阳河大道下,一宝马车从辅导进入主道未礼让正常直行车辆差点造成追尾,后该车多次变道穿插,行驶至浏阳河大道上北二环辅路时,再次欲强行变道(未果,差点造成碰撞),因此引发该车司机路怒症,并发生多次强行超车恶意别车行为(浏阳河大道上北二环辅路与王家湖路段中)。该车司机危险驾驶、恶意别车,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理应受到法律制。4月22日下午,我已到事发地芙蓉区交警大队进行举报,并已做了举报登记、上交违法视频素材,但至今未得到交警大队的回复,多次电话联系芙蓉区交警大队沟通,但无法和负责案件的法制部进行联系,了解案情进展与结果。希望得到交管部门重视,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尽快给予案情进展或处理结果反馈。

一市民

记者追踪:


4月27日,长沙市芙蓉区交警大队回复:4月22日下午,当事人来大队投诉称在浏阳河大道东二环路段被恶意别车,希望大队对该车进行处理,法制办工作人员受理了当事人的举报。由于当事人提供的视频没有拍摄到对方车牌,民警通过对事发时段和路段的视频记录逐条排查才查询到相关记录。根据视频查询事发时段和路段的视频记录,湘D069G9小型汽车与湘AH70J0小型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没有接触,未发生交通事故,湘D069G9没有实线变道等其它违法行为。4月27日上午,湘D069G9的驾驶人到芙蓉大队来说明情况,大队对该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双方经过沟通取得了谅解。

文明驾车,礼貌让行是驾驶人员应该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怒路症危害公共安全,驾驶员朋友一定要克服。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作者: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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