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 通讯员 李熠杨
为适应新形势新需求,邵阳市大祥区民事审判庭设立党员突击队,由5名资深法官负责精细办理繁简分流后的“骨头案”“钉子案”。
坚持明辨是非 注重办案效果
法官刘玉红,民事审判庭的领头羊,办案经验丰富、注重业务学习,法律适用精准,解决了大量的“麻纱事”。
2014年6月,胡某某在某银行办理业务时,经银行工作人员推荐,将到期的几十万元存款购买了湖南某管理公司名下的一款投资理财产品。2016年7月,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立案。2021年底,为追回损失,胡某某将银行诉至大祥区法院。后法院陆续又收到了更多与胡某某诉求类似的诉状。
刘玉红认为,这是一起群体性案件,不能就案办案。她多次组织合议庭研究讨论该案诉讼争点及法律关系,找到了案件的症结所在。银行对该理财产品未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宣传推介中提示不当,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遂依法判决银行向原告全额赔偿本金。
坚持秉公执法,弘扬诚信友善是法官刘莲的办案准则。2007年12月,胡、伍两人与唐某签订了1份《住宅转让协议书》,购买了唐某等人名下位于大祥区城南乡宅基地上的房屋。但胡、伍两人搬入房屋后,唐某一直不配合办理土地和房屋使用证变更登记,于是胡、伍两人将唐某等人告上法庭。经过仔细核查事情经过,刘莲依法判决确认涉案房屋归胡、伍两人所有。
2022年初,胡某某将一面写有“秉公办案、公正无私”的牌匾送到大祥区法院,感谢刘莲的正义裁决。

坚持为民情怀 守护弱者权益
法官周颖始终认为,一纸裁判文书不仅是对案件的处理,更要体现法律的温度,他立志成为一名办事公道、深得民心的好法官。
2020年9月,张某某身体浮肿到邵阳某医院就诊,当天13时左右,张某某在做CT检查时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其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医院急救措施不当,存在重大过错,应予以赔偿。经鉴定,该事故构成1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负轻微责任。
张某某的父母年近古稀,还有两位未成年的女儿待抚养,家庭经济困难。但医院认为并无过错,拒绝赔偿。周颖没有停下脚步,多次找到院方,不厌其烦地沟通、解释、核算。最终医院同意赔偿原告方共计23万余元。
同样热心为弱者奔走的还有法官蒋建勇。2020年8月,朱某某等人因建房需要,联系夏某某过来帮助吊运河沙。在操作过程中,吊机未安装稳固,夏某某随同吊机从3楼坠下,导致身体多处伤残。
审理过程中,蒋建勇多次深入事故现场,找到其他务工人员等证人调查案件事实。并将朱某某购买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合同纠纷与该案一并作出处理。最终,依法判决朱某某等人和保险公司向夏某某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7.29万元。
坚持调判促和 快速定纷止争
法官徐韬,踏实肯干,在办案岗位默默耕耘逾30载,且将调解贯穿始终,2021年调解成功案件70余件,真正做到了定纷止争,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
2014年起,朱某进入某新闻机构工作。2021年1月,朱某未完成考核任务,该单位没有与朱某续签合同。同年4月,该单位以朱某多次迟到、旷工为由停发工资,并于9月向朱某发出解聘通知书。因协商未果,朱某诉至法院。
为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徐韬着重围绕合同签订、停发工资、解聘通知等事项进行庭审调查。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徐韬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后调解,后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由该单位向朱某支付工资、提成、经济补偿金等共计两万余元。
2021年,民事审判庭共审结案件877件。今后该民事审判团队将不忘初心、勇毅前行,展现出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新气象、新作为、新风貌,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责编:罗霞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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