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违法案件不及时引不满
新湖南 • 部门回应
2022-03-31 11:01:31
编辑同志:
我姐姐何女士在3.9早上7点10多分左右,从罗围骑电动车(车牌0051210)往白溪方向行驶,在往白溪村兴宁组路口左转时,被一辆逆向快速行驶的小车时从后面撞上,导致我姐姐当场死亡。交警调取附近驾校旁的监控发现,我姐当时车速很慢(低于10千米/小时)。但是事发地旁边下渡路口的监控是坏的,没拍到车祸现场。当时把我姐姐和电动车都撞飞很远。我姐姐当时有戴头盔,有摩托车驾驶证。从事故发生现在已经过去21天,事故责任认定书还迟迟未下发。处理时效性太差,办事效率太低。我爸妈天天以泪洗面,身心备受煎熬。请上级部门督促办理。还受害者及家属公道。
一事故家属
记者追踪:
3月31日,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回复称,该案已做司法鉴定,目前肇事车辆车速检验报告还未送达该队,待送达完所有司法鉴定意见书,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他的相关证据已经取齐。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肖祖华
作者: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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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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