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学生家长,有事去上江圩初中,看到部分学生上课后还在学校小超市买零食,大包小包拿着去上课,早读有的学生不进教室在小超市买零食吃。我问小孩子,小孩说,班上有的同学经常上课去买零食。请问陈校长:难道学生上课可以买零食进教室吃吗?上级不是有文件规定,中小学不准办小卖部吗?
一家长
记者追踪:
2月10日,江永县教育局对于学校能不能开小卖部的事进行回复:关于学校设立小超市的问题,根据2019年2月20日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签署的第45号令颁布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2021年6月,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总局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规范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出: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但是《指南》是作为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合理膳食指导、创建健康氛围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性文件,鼓励学校参与,不是所有学校强制性执行。上述文件并没有强制所有中小学校不得设置校园超市或小卖部的规定。江永县上江圩镇中学为方便师生生活与学习,根据学校现实情况,经综合考虑及校委会研究后,该校校内小卖部的经营活动于2021年1月13日公开招标,并于当天签订了小卖部的经营权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现场核查承包方已办理好从业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开学后将要求学校督促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加强对课堂的监管力度,杜绝出现学生在上课时间吃零食的行为。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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