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不少人发现,饱含尊老敬老和弱势补偿理念的老年优待证,却变相增加了老年人的办证和持证负担。今年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莫益民建议,我省应启动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的工作,更好地增进老年人福祉。
根据相关规定: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办理老年优待证,60至64周岁老年人可申领绿色老年优待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申领红色老年优待证。老年人优待证的使用范围各地大体相同。老年人凭优待证进入公园,免购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和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凡收取门票的一律实行半价,7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检票进站、上下车(船)。65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免费等。
莫益民长期扎根在养老产业,如何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始终是他关注的焦点。“老人也有交通出行、社会互动、社会融入的需要。老年优待证体现了尊老敬老和弱势补偿的理念,应将制度护佑和人文关怀有机结合起来。”这些年来,经常有老人向他反映自己的老年优待证丢了,每次都要专门补办,跑来跑去不说,有时候还要排队,身体吃不消。去年,莫益民带76岁的老父亲去陕西旅游发现,老年人在当地所有景区都可以凭身份证享受到相应优惠,“老年人不用再排队办理手续,非常方便。”
莫益民介绍,老年人外出参观游玩时,不仅须凭身份证入住旅馆,还须凭优待证免票或购买半票进入风景名胜区或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客观上增加了老年人的办证和持证负担,办理优待证也加重了基层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的工作负担,“老年人的身份证基本上都是长期有效的,而老年证有却存在使用周期,隔几年就得换。”
其实,身份证完全具备证实老年人年龄、身份的功能,在操作上并不存在难度,关键在于转变发展观念、更新价值排序。莫益民建议,尽快启动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老龄办及时协调将“老年优待证办理”和“遗失补证”服务事项从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取消;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终止这两项办证服务。已办理优待证的老年人可凭优待证享受优待服务;老年优待证取消后,老年人只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即可享受诸项优待服务。
作者:记者 李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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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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