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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雁:法律援助路上的“燃灯者”
新湖南客户端
2021-12-09 11:00:26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谷绍楠

“您好,请问需要咨询哪方面的内容?慢慢说,不用着急。”12月7日,在慈利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李雁穿着简单朴素,面容和气真诚,一口受慈利方言影响的普通话让人心生亲近。

作为慈利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师,李雁放弃长株潭地区优渥的生活,连续四年选择革命老区慈利县为法律服务目的地,逆行于基层法律援助战线上,为困难群众燃起一盏盏“法治灯”,解决群众“烦心事”。

“让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初来乍到,李雁了解到山城律师力量缺口很大,与群众维权需求之间存在不平衡,下定决心要让弱势群体也打得起官司,做到应援尽援。

破解农民工讨薪难,事关社会稳定。2015年,十八名农民工的40余万元工资,因开发商负责人被判刑成了“悬案”。2019年,他们通过自身力量讨薪无果后,无奈之下他们求助了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此案时间跨度大、维权难度系数高,就在大家都有点顾虑的时候,湘潭籍律师李雁接下了“烫手山芋”。

“为了农民工兄弟,多难也要坚持到底。”维权过程中,李雁经历了证据收集、诉讼主体有分歧、疫情防控等多重难关,胜诉后又接到上诉,但是他没有轻言放弃,终于在二审法庭上据理力争,铺平了农民工历时六年的艰难“讨薪路”。

志愿服务的4年里,李雁办理的案件除了讨薪案,还有工伤赔偿、未成年保护、老年人赡养、交通事故赔偿、儿童抚养等法律援助案件,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心用情办好群众满心期盼的事情,让维权之路不再艰难。

“让法律援助温暖当事人”

“李律师为这件事奔波了很长时间,多亏了他,我非常感谢他。”“打官司没花一分钱,我就得到了血汗钱,真的很感恩。”3月25日早上,零溪镇百寿村村民谢兴明给慈利县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一面红色锦旗,上面写着“服务解民忧,法援济苍生”。

这是李雁本人办理的众多漂亮案子之一,当年“谢兴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也入选“如法网”经典案例。2019年,当事人谢兴明被某楼盘拖欠工资,又因没弄清讨薪对象一直碰壁,最后求助法律援助才讨回了27450元血汗钱。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要办好每一个案件,最大程度地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温暖。”面对像谢兴明这种情况,李雁主动做了很多“额外”的工作。

为了一个案子能够取得最好的诉讼结果,李雁一边了解诉求,一边给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寻求法律适用依据时,根据案情和当事人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化建议,帮助当事人少走弯路;为了缩短与当事人的“援助距离”,他时常自己搭乘班车下乡调查取证、上门提供法律服务等,不但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还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让司法公正撑起法治晴空”

“照亮别人就是照亮我们自己。”49岁的李雁背井离乡,花费大量精力钻研法条和法律实践,用光热维护了慈姑山城公平正义。他认为,能够为慈利司法公平正义、为慈利老百姓贡献自己的力量,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以收善良结果为贵,不徒以谋当事人之利益为能。”深受前辈影响,李雁执业座右铭尽显法治精神。这几年,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不断向基层深入,全县各大乡镇都有李雁的足迹,在他不断进行法律援助实践,越来越多的人熟知了《民法典》、党的大政方针,学会去做一个“法律的明白人”,同时忠实崇尚、自觉遵守、坚定捍卫,让法治信仰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扎根。

“李雁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克服了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对待当事人热情周到,对待法律援助案件尽心尽力。”县司法局局长汪华表示,以李雁为典型的法律援助律师,将当事人的需要放在首位,维护了群众权益,得到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悉,李雁在法律志愿服务期间,共接待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00万元,传递了法治力量,给饱尝人生苦味的当事人点燃生活希望。

责编:田锐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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