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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 多措并举斩断“围猎”之手
新湖南 • 法报视线
2021-11-06 00:59:02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雷昕 通讯员 廖远哲 刘红

10月26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8起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一个月内,连续两次通报行贿典型案例,展现出湖南省纪委监委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决心。

行贿是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必须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连续两年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利益链。

今年9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

行贿有哪些政治危害?行贿为何屡禁不止,如何多措并举斩断“围猎”之手,中央出台《意见》对“行贿受贿一起查”起到什么样的推动作用,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践行中央文件精神时有哪些亮点举措?《清风瞭望》专栏进行深入解读报道。

线索交办会现场。 尹骁 摄

湖南再出重拳惩治“围猎”者

10月26日,省纪委监委通报8起行贿典型案例,是继今年9月湖南省通报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8起行贿典型案例之后,再次通报行贿典型案例,持续释放坚决查处行贿的强烈信号。

本次通报的8起行贿案例行贿人都是私营企业主,行贿对象被查处时均为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行贿的谋利事项也主要发生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用地审批等工程建设领域的关键环节;行贿对象既有人大常委会、检察院、国土资源、民政等单位负责人,也有企事业单位、经济开发区等负责人。

省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本次通报案例行贿情节恶劣,时间跨度长、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有直接向行贿对象本人送的,也有通过公职人员特定关系人送的。有的直接送现金、银行卡、房产、车辆,也有的以项目利润分红、购买家电、承办装修等名义进行利益输送。

“培养一名领导干部,组织最用心;查处一名干部,组织最痛心。”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开通报曝光,就是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让受贿行贿者付出沉重代价,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和投机心态。

依法严查上述行贿案件,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使命担当和坚定决心。省纪委监委将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通过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反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要从源头斩断“围猎”之手

行贿是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连续两年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利益链。

“行贿的政治危害是巨大的。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有些人受贿的目的是为了给更高层行贿,也导致选人用人政治生态出现大的问题。从大量的案件来看,很多官员落马并不是主动索贿而是被动收受,导致很多优秀的干部被查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行贿者之所以胆大妄为,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过低。我国《刑法》中有行贿罪,但是往往行贿受贿查处的轻重不一样。

“‘围猎’现象之所以频频出现,与一度的重受贿、轻行贿打击失衡有紧密联系。”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胡卫兵向《清风瞭望》专栏记者介绍,“其原因有办案观念存在偏差的因素。如片面认为反腐败首要任务是查办贪污腐化的党员领导干部,行贿人不是查处打击的重点,通常以证人看待;有突破案件需要的因素。贿赂犯罪隐蔽性强,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宽大处理,有利于敦促行贿人如实供述,对突破难度大的案件有一定作用;有社会环境影响的因素。人情观念深植人心,社会对行贿人的容忍度相比受贿人更高。”

多措并举破除“围猎”利益链

行贿受贿怎么查?《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在国家层面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意见》指出,要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施策,分类处理。行贿人涉嫌行贿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依法可以不移送司法机关的行贿人,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移交给相关单位由其作出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行贿人系市场主体的,根据行贿所涉领域,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监管、司法行政等相关单位通报,由相关单位根据职责权限依规依法对行贿人作出处理。

其次,对于行贿所得利益的处置更加坚决。《意见》提出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如职务职称、经营资格资质、学历学位等,督促相关单位依照规定通过取消、撤销、变更等措施予以纠正。

这样一套“组合拳”,增加了行贿的违法成本,降低了行贿方通过行贿获得收益的可能性,压缩了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使其不想行贿,不愿行贿,从腐败动机入手,通过打击行贿人从而实现腐败源头上的治理,斩断贿赂犯罪链条。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熊石宁接受采访时介绍,“在查办永顺县中医院原党总支书记田吉云违纪违法案时,发现其涉嫌受贿犯罪。为了防止行贿人和受贿人双方订立攻守同盟、互相串供、转移赃款,我们坚持同步发力,采取对受贿人与行贿人同步留置的方式,相互印证违纪违法事实,及时固定关键证据,形成证据链,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效能。”

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具体举措。探索推行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将其作为失信惩戒机制,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早在2002年,宁波市就在全国率先探索行贿人黑名单,然后广东、福建、江苏、湖南等地也先后试水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机制,以实现对行贿不良行为的动态监管。

去年底,湖南省公开通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二批失信行为“黑名单”。13家企业、149名个人中,涉及行贿行为的有5家企业、95名个人。省纪委监委秘书长罗智斌介绍,行贿数额巨大,多次行贿、不知收敛,以及行贿手段较为恶劣的市场主体,是“黑名单”重点曝光对象。

罗智斌表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的相关实施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除从刑事、行政等方面惩处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还将面临为期一年的多部门联合惩戒,包括被限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享受财政补贴资格、强化税收监控管理、提高贷款利率等。同时,加大行贿信息库建设和成果运用,将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与干部任用、企业市场准入等有效衔接,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坚定决心。

胡卫兵表示:“我们要用好刑事处罚、曝光、联合惩戒等撒手锏,以严查严惩营造‘不敢送’的氛围。其次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实名制管理,探索实行房产、车辆、资产及大额资金异常异动预警,以数据赋能构建‘不能、不需送’的栅栏。再次,要加强清廉民企和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厚植清廉文化提升‘不想送’的自觉。”

■清风廉评

莫道行贿无知者 有所不为悟舍得


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副秘书长、湖南工商大学教师 陈鑫铭

为何有人热衷于“围猎”,而有人却甘于被“围猎”,说到底还是利益和欲望在作祟,“走了样”的权力观和“绷不紧”的思想防线,会让围猎之手捞得盆满钵满,进而导致在越伸越长的围猎之手后面还有更多的黑手等着攫取利益。

从过往的经验来看,将监督和惩戒的重点放在受贿方的做法失之偏颇,其结果是对行贿方的严厉制裁不足甚至缺失,从而产生“伸手不一定被抓”的漏洞,这势必造成监督惩戒难以对背后的受惠方产生实质效果。当前,各类围猎方式渐趋多样且日益隐蔽,相对固定的监督和惩戒机制会使实施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会因为僵化导致部分失灵的情况。围猎行为屡禁不止实际上主要是因为利益置换空间的存在,手握权力和资源的干部被俘获后,极易形成集体性谋利行为。

当前大力推行“行贿受贿一起查”“源头反围猎”和行贿人“黑名单”等举措,实际上是着眼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行贿和围猎等丑行的主动反制。这些举措在强化干部修身正己和拓宽权力监管预防的基础上,通过找准利益生成的根源和打掉利益置换的空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行贿和围猎予以主动反制,可以实现从根本上消除行贿动机和利益影响。在斩断围猎黑手和建立行贿黑名单的时候,必须竭尽全力摸清关键人物、基本模式和核心关联等信息,进而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反制策略。当然,这些策略既要保证够达成相应的目标,又要考虑不对后续组织发展和干部工作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在打击行贿受贿的过程中,只有不断完善机制推进标本兼治,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指导,在精准打击行贿的前提下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让行贿者不敢贿、不能贿、不想贿,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社会风气和经济发展环境,才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治理体系的强大效能。

责编:罗霞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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