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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施工,要防止5大伤害事故
新湖南 • 要闻速递
2021-11-24 15:47:17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

冬天,历来是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高发期。当前,气温降低,在施工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等是施工过程中最常发生的5大伤害事故,严重威胁着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如何避免这些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11月24日,记者采访了省应急管理厅相关专家,教大家如何防范避免这些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又叫高空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事故的预防措施

二、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的物体在惯性力或重力等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措施

三、触电

触电是指当生物(主要指人类)与电有直接的接触时,因此感受到疼痛或受到伤害的意外事故。

触电事故的预防措施

四、机械伤害

机械性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

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

五、坍塌

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伤害、伤亡的事故。

坍塌事故的预防措施

除了上述五种事故,还要防范火灾的发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须知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2、电气装置附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

3、电气火患,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4、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距离不少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5、进行焊割时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体;在外架上焊割要采取屏隔措施。

6、仓库、易燃易爆生产场地、木工房等处需配置灭火装置;吸烟需到指定场所。

7、灭火器的挂放位置要醒目,灭火器顶端离地面应为1.5至1.8米。

8、工地禁用的“三炉”是指:电炉、煤油炉、液化气炉。

9、氧气瓶不能露天暴晒,不能倒置和平放。氧气瓶用红色胶管,乙炔瓶用黑色胶管。

10、照明灯泡禁用纸或布遮盖,以免温度升高引起火灾;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作者:奉永成

责编:彭可心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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