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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法院首份《离婚证明书》发放
新湖南 • 法报视线
2021-09-18 11:29:11

法制周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潘璐璐曾晶晶)“这个证明很实用,用它办理手续时,既易于携带也不用担心泄露隐私。”9月16日,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申领了《离婚证明书》的当事人唐某感激地说道。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只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能领取离婚证;而诉讼离婚则是由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没有相应离婚证明。为解决诉讼离婚没有离婚证明带来的不便,望城区法院通过发放《离婚证明书》解决婚姻案件当事人的“急难愁”问题。

《离婚证明书》的效力等同于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对于已经判决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可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手续十分简便快捷。离婚证明书中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离婚纠纷案号、裁判文书生效时间等基本信息,证明双方当事人离婚的事实。不同于判决书或调解书还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子女抚养等私密信息,极大地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

据悉,这是望城区法院发放的第一张《离婚证明书》,也是法院不断突破传统工作方式、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新举措。证书虽小,却用司法温情遮盖了当事人的隐私和“伤疤”,不仅解决当事人权益保护的问题,更彰显了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专业化以及人性化。

责编:罗霞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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