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攸县:计“约”十年 还洣水水清鱼跃
新湖南客户端
2021-08-27 16:32:44

每天清晨湖南攸县联星街道宋家洲村的宋建江都会往江边站一站,望一望碧波荡漾的洣水河。

宋建江的家,离洣水只有十几米远,一打开门就可以望见江水。他从17岁开始便在洣水江中谋生,以船为家,打渔为业,做了30年的专业渔民。盖新房、娶媳妇、生孩子,收入全靠打鱼,在他眼里,家门前的滔滔洣水就是他的“金山银山”。可现在他一年多的时间没下河捕鱼了。

“政府禁渔是为了让我们的水环境更好些,也是做一件子孙事。”其实,在宋建江心里他也很期待十年之后,洣水可以像他小时候那样,可以随时舀起来喝。

让洣水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不仅是宋建江的期待,更是攸县多计实施“十年禁捕”的期待。

一计:精心组织 确保“退得出”

洣水,是湘江一级支流,长江的二级支流,在攸县境内,洣水干流长29.5公里,流域面积为1929.1平方公里。洣水流入攸县境内纳攸水,水流量增大,江面宽阔,渔业资源非常丰富。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修复长江生态环境系列指示和2020年7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2020年6月28日、7月10日省委常委会连续两次专题部署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会议精神,攸县宣告2021年1月1日0时起,洣水流域攸县段实行常年禁捕,禁捕期限暂定为10年。

在县委常委会上,攸县县委书记李鹏程要求把推进禁捕退捕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守护好一江碧水”的具体行动,同时还要把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攸县实施河长制的一项重点任务。为此攸县成立了最高规格的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洣水县级河长为第一责任人,流经乡镇(街道)乡、村两级河长为具体责任人。

随即,攸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攸县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了《禁捕通告》。方案中,洣水禁捕退捕工作纳入了攸县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将禁捕退捕工作作为河长履职的重要内容。

县河长办、水利局、畜牧水产服务中心以及相关乡镇(街道),组成专门队伍,按照职责分工,制作宣传视频、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资料,让全社会知晓。对于渔民家庭挨家挨户上门宣讲禁捕退捕政策。宋建江也就在那时知道了,洣水河不让再捕鱼了。开始他怎么都想不明白,这河里的鱼,他都捕了30年了,怎么就不让捕了。

政府的工作人员到家里来了几次,问他现在洣水河里的鱼数量是不是少了,种类是不是少了,洣水河里的水是不是变差了很多。

是啊,每天都在洣水河里的宋建江最清楚不过了。一十二年前,洣水河的水清亮清亮,一眼可以看到底。天干旱的时候,井里打不上水,就直接喝河里的水。现在河水一年四季看不到底,不要说喝,即使是用来洗衣服他都嫌不干净。不仅是水质的改变,过度捕捞和非法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捕捞方式,导致洣水河里的鱼类也是日渐减少。近些年,他捕鱼的收入其实也不如从前。

如果禁渔十年,可以让洣水河回到从前,思来想去宋建江觉得自己应该支持。

二计:精准施策  确保“稳得住”

尽管,宋建江心里支持禁渔,但如果真的不下河捕鱼了,一家老小的生活该怎么办呢?

确实,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指出“长江禁渔是件大事,关系30多万渔民的生计,代价不小,但比起全流域的生态保护还是值得的。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不能在我们这一代手里搞没了”,总书记同时还进一步指出“长江禁渔也不是把渔民甩上岸就不管了,要把相关工作做细做实,多开发就业渠道和公益性岗位,让渔民们稳得住、能致富”。

做好禁捕工作就必须把一辈子靠水吃水的渔民安置好,才能让他们稳得住。首先,经乡镇(街道)确认、公示,共上报持证渔民43户。县河长办和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协同相关乡镇(街道)对43户退捕渔民对照“五查”要求开展大走访,精准识别。按照入户核查、村组评议、逐级审核、公开公示的程序,确定43户中有8户是兼业持证渔民,35户为其他持证渔民。最后根据摸排、核查、第三方评估、上网公示、集中拆解等程序,一卡通发放处置经费746805元。到2020年6月底为止,攸县完成了对从事捕捞作业的有证渔民实行退捕,收回了捕捞权证,拆解并销毁了捕捞船舶网具。

被认定为其他持证渔民的宋建江获得了两万余元的渔船处置费,政府还帮他在一家工厂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收入并不比捕鱼低,不靠水吃饭的日子反倒越来越好了。

不仅是宋建江,攸县退捕渔民实行送服务上门、送培训到人、送岗位入户、送政策到家,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做到退捕渔民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应帮尽帮、应保尽保。人社部门已举行就业扶贫招聘会2次,为有意向的退捕渔民提供了就业平台。经统计,已转产就业29人、公益性岗位安置7人、未就业3人(五保户1人,拘役1人,在家建房1人)。针对8户兼职渔民,按每人每年2400元的标准给予养老保险政府补贴15年,共计补贴57.6万元。截至目前,攸县43名退捕渔民全部纳入社保范围,其中城乡居保参保32人,发放待遇3人;企业职工参保7人,发放待遇1人。

然而要彻底达到“禁捕”的要求,不但要安置好持证渔民,还要禁止“三无船舶”的涉鱼行为。根据《湖南省涉渔“三无”船舶处置方案》要求,攸县河长办牵头,从县水利局、交运局及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专门的“三无”船舶处置班子,按程序离岸处置了洣水流域攸县段所有涉渔的“三无”船舶,共计127条,到2020年底完成了“四清”(清船、清网、清湖、清江)、“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目标任务。

计三:精细执法 确保“管得好”

十年,3650个日夜,要管好禁捕的每天,必须常抓常管保证长治有效。打击非法捕捞,攸县在2015年就出台了《攸县水域生态保护禁止电鱼、炸鱼、毒鱼工作方案》,成立了联合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行动,从严从重打击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在此基础上,2020年12月,攸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设立渔政执法中队,编制5人,专门盯防洣水禁捕工作,另外还聘请了2名护渔员,监控洣水的非法捕捞行为。

同时,洣水禁捕退捕工作也纳入到河长制“4+1”轮值执法范围,由县河长办牵头,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畜牧部门轮流巡查执法+公安部门负责执法,全方位多层次的遏制洣水涉渔违法行为。截至2021年8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0起,人员12人,其中移送公安机关8起,涉案人员9人。

为了让执法效果最大化,攸县还创新处罚模式,力求处罚一个教育一片。2021年1月,陈某利、陈某生二人在洣水河段非法捕捞时被当场抓获,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随后,该案被移送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恢复性司法理念,经多部门沟通商议后,决定启动“增殖放流”的恢复性司法模式,由他们二人出资购置水产品幼苗进行投放。这次创新性的处罚模式经媒体报道后,群众纷纷点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多计策全方面的推进“禁捕”,攸县给洣水河一个十年的约定。水清鱼跃,也是攸县许给洣水河的美丽未来。正如宋建江所明白的那样:十年禁捕,为的不仅是鱼,更是我们对生存环境的救赎。

(张立平)

责编:颜青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评论
打开新湖南APP,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