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6日讯(记者 虢灿 实习生 谭欣 通讯员 陶琛)今年以来,我省法院审结一审毒品案件4694件6007人,重刑率达18.99%,多人被判处死刑。今天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这里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上半年全省法院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活动的情况,并公布一批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跨省运毒贩卖,4人被依法执行死刑
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电视剧《破冰行动》原型所在地。2015年5月底,徐杰、唐林、吕东亮三人共谋到这里购买毒品运回邵阳卖,赚笔大钱。由徐杰负责联系上家购买毒品并运回邵阳,唐林负责提供资金,吕东亮负责提供部分资金、运输毒品并联系下家。
当年6月2日,徐杰、吕东亮等人携带32万元购毒款开车从邵阳前往陆丰。第二天,徐杰从上家处买了20公斤甲基苯丙胺,即人们常说的“冰毒”。此后两人开车将毒品运回邵阳市,他们将毒品予以贩卖,吕东亮和唐林将其中的11公斤“冰毒”贩卖给贺智艳。贺智艳再转手卖给他人。
得手后,尝到了甜头的徐杰等人再次铤而走险。当年6月13日,唐林、吕东亮出资90万元,徐杰、吕东亮等人驾车从邵阳赶到陆丰,同样由徐杰从上家处购得毒品后返回邵阳市,很快销售完。期间,几人还与不同的上线、下线合作,参与毒品贩卖、运输,他们很快被公安机关查获。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杰、唐林、吕东亮、贺智艳违反毒品管理法规,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共同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中,3人地位、作用相当,均系主犯。在贺智艳伙同他人贩卖、运输毒品犯罪中,贺智艳为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
4人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数量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其中,徐杰、贺智艳还是累犯、毒品再犯。对此,法院依法判处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案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死刑复核并依法核准。被告人徐杰、唐林、吕东亮、贺智艳已被依法执行死刑。
数据:今年一审毒品案件4694件6007人
省高院今日通报的五起典型案例中,均有人被判死刑,且已被依法执行。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案件4694件6007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141人,判处15年有期徒刑以上至死刑的461人,重刑率达18.99%,比其他犯罪的重刑率高9.14个百分点。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制造毒品、跨境贩毒、外流贩毒、涉新型毒品、操纵涉毒活动的黑恶势力、涉毒“保护伞”等犯罪,从严把握毒品罪犯的减刑、假释条件,确保毒品犯罪分子得到及时、应有的惩处。
不断创新禁毒宣传形式载体,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通报典型案例52件,庭审直播2229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338人次,深入社区、校园、乡镇开展禁毒宣传265场,发放禁毒宣传资料6.5万余份,张贴布告5万余份。
此外,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大要案办理、专项行动、重点人群整治、业务培训等方面的长效协调配合机制。针对涉毒品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物品中发现的隐患和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并跟踪落实,强化日常管控,加强源头治理。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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