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2日讯(记者 杨昱 通讯员 王双石)2019年6月26日,24岁的小欣正在楼下花坛打电话,令她意外的是,从天上坠下一个女孩,正好砸在她身上。女孩不幸当场身亡,而小欣则入院治疗了大半年,花费数十万元医疗费用。小欣起诉至法院,索赔93万余元。(详见本报2020年10月22日A07版)
今日,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获悉,小欣放弃了近半的赔偿。
据介绍,小欣被砸中后立即送医治疗,辗转了多家医院,伤情稳定后只能靠轮椅出行。后经司法鉴定,小欣被评级为六级、八级、十级伤残。2020年6月、2021年3月31日,小欣两次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之诉,要求死者父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女孩的父母赔偿小欣各项损失779674元及医药费32874.66元。
面对81万余元的赔偿,对方确实拿不出来。无奈之下,小欣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进行了拍卖,拍得90余万元,除去贷款部分,剩近49万元。法院依法作出分配方案,退付女孩父母唯一一套住房安置费用12万元,余款368360元分配给小欣。对此,小欣认为预留给女孩父母的安置费用过高,请求重新分配。
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女孩父母年过半百,女儿跳楼身亡后,又被拍卖了唯一的住房,12万元的住房安置费用不保障的话,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了;小欣年纪轻轻尚未婚嫁,落下多处残疾,各项赔偿尚未赔付到位,后期还需要治疗费用,同样不堪重负。
经过调解,小欣同意了法院预留12万元的分配方式,自愿放弃一半的赔偿。而女孩的父母也表示,愿意在2025年8月10日前再支付赔偿款6万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划上句号。
“虽然这个结果并不完美,却闪现了人性的光辉和对生命的尊重。”承办法官表示,两个家庭都需要一个喘息的机会,小欣的决定需要勇气,她的身体至今还未恢复,后续可能还要花钱去做手术,“但愿一切都会向好的方向发展,让两个家庭回归正轨。”(文中人物均是化名)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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