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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治乡村的“燃灯者”——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曾海丰
新湖南客户端
2021-07-22 17:54:04

做法治乡村的“燃灯者”

——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曾海丰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梁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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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海丰,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10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新化县人民法院温塘人民法庭负责人,二级法官。2020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先后多次被评为优岗、优秀共产党员、院办案标兵。近三年来,曾海丰共办结案件1067件,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为49天,调撤率达到52.45%,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7%。2017年上半年,行政案件结案数全省第1名,省高院予以通报表扬。

“十年如一日,我恪守理想信念,扎根基层法庭,尽我所能去点亮那盏法治乡村的明灯。”每当被问到自己的职业追求,曾海丰回答道。

10年来,曾海丰走遍田间村落,总结出用多听、多跑、多说、多写的“四多”工作方法,既说法理,又讲人情,让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9年,曾海丰主动请缨,来到燎原法庭工作。这个法庭管辖两个办事处、三个乡镇,40多万人口,案件受理量大、类型多、案情复杂,矛盾双方往往是“寸步不让”,稍不留神就发酵成恶性事件。

当年7月,他受理了一件婚约财产纠纷,仔细研究案情,发现两人感情并没有破裂。一问才知道原来问题根源在于双方父母。于是,曾海丰分别做双方父母工作,六个小时后,终于做通了。可没想到,双方父母一见面,一句话不投机,又如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对子女放出狠话:“你们要结婚,以后就别进家门!”眼看几个小时的努力就要化为泡影,一段姻缘可能就此划上句号。“当时我心里又急又气,恨不得训斥责骂、转身走人,可一想到基层法官的职责,我拽紧了拳头,下决心再努力一把。”曾海丰回忆说,他改变了策略,先来解决两位当事人的感情问题。他没有急于找两人谈话,而是让到一边,给两人单独相处、互吐心声的机会。过了十几分钟,曾海丰再进办公室时,发现两人已抱在一起眼泪汪汪的,见到我还舍不得松开。曾海丰赶紧趁热打铁,解开两人的心结后,又继续做双方父母的工作。最后,两个年轻人欢欢喜喜地手牵手走出了法庭。此时已经接近晚上10点,曾海丰已筋疲力尽,但内心非常欣慰。他知道,有一盏灯已经被他点亮,那是他用心呵护的地方。

追求公平正义所带来的满足感和幸福感,成为曾海丰心中的长明灯,也成为他行动的光源。

2020年9月,两位邻居吵上了法庭,年近70的虞老声称自己被邻居打伤,可她说得很琐碎,也没什么证据。同事问曾海丰,是否以证据不足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请?曾海丰没有急着下结论,仔细查看案卷,又观察双方在庭上的表现。看到虞老眼中的委屈,凭借多年办案经验,他感觉虞老没有说谎。但判案不能仅凭感觉,必须有证据支持。为了查明事实,曾海丰四处询问,看是否有人在场。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找到了两名目击证人。可是,由于担心“惹事”,目击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推心置腹一番劝说,证人终于同意出庭作证。最终,案件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判决,维护了虞老的合法权利,虞老抓着曾海丰的手说:“谢谢你,曾法官,你真是一名好法官!”

长期的司法工作实践让曾海丰深刻体会到,法官应该是架起通向公平正义的一座桥梁。要使桥梁永远坚固畅行,就是需要贴近民生、贴近问题、贴近群众。他从穿上法官服的那天起,就坚持做好一件事:向社会公开手机号码,目的就是要尽他所能为大家服好务。

现在,许多人都认识了曾海丰,一有纠纷矛盾就打电话找他。不管有多忙,每一个打来的电话他都会认真倾听,耐心解释,提出建议。他觉得,群众乐于给他打电话,不是自己有什么大能耐,而是因为自己是人民法官,人民群众相信他,就是相信法律。

越来越多的群众把法官当成公平正义的化身,这就是一个人民法官应有的价值感。曾海丰处理的案件越来越多,价值感也越来越强。近三年来,曾海丰一共办结案件1067件,平均每天办结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7%。

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障,基层治理离不开法律护航。在法治乡村的建设中,有千千万万个法庭人在坚守。曾海丰将和他们一道,深深扎根基层,默默付出心血,将法律的火种撒向乡村沃野,点燃老百姓心中那盏法治中国的明灯。

责编:李梅花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