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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在长沙骑共享电动车不戴头盔将被限制骑行
新湖南 • 风向标
2021-07-23 23:57:13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3日讯(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李希贤)8月1日起,长沙将在全国率先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共享电动车驾驶人实施警企联合惩戒。所谓警企联合惩戒,即违反规定的驾驶人既要接受公安机关的相关处罚,还将被共享电动车企业列入限制使用的“黑名单”。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1日起,被交警查获不戴头盔的驾驶人,首先要面临学习及罚款,此外,还将被共享电动车企业限制在长沙城区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企业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的限制也是逐步升级的,第一次限制使用一个月,第二次限制使用两个月,第三次限制使用一年。

哈啰出行岳麓区负责人李瑾透露,该公司目前实行“驾驶证”机制,总分24分,不佩戴头盔一次扣2至3分,扣完即不可使用哈啰出行。想要用车的市民,用APP扫码后会自动弹出弹窗文字,提醒8月1日警企联合惩戒将实施,提醒市民务必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文明骑行。“只有勾选以上提示我已阅读,并承诺按规定佩戴头盔再上路行驶,才能进入使用界面。”

此外,监测是否佩戴安全头盔的科技手段也已经升级。一旦市民因不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查处,交警部门的处罚记录将在后台共享给企业。共享电动自行车将每隔五分钟自动检测骑行人是否佩戴头盔,如果没有会自动断电并扣分。李瑾表示:“如果误判,市民可以进入软件或支付宝小程序进行申诉。”

作者:王为薇

责编:梁可庭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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