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做有良知有温情的检察人——记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何秋花
新湖南 • 法报视线
2021-06-17 09:33:11

法制周报·新湖南通讯员 胡蓉

这世上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1982年出生的何秋花,现任醴陵市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从检15年来,她先后被评为湖南省优秀女检察官、湖南省巾帼建功标兵、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株洲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株洲市优秀检察干警、株洲市文明建设先进个人,被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嘉奖6次,记三等功5次。在她的带领下,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原公诉局先后获评湖南省十佳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6月16日,湖南省政法英模先进事迹报告团走进株洲。何秋花作为株洲市唯一的政法英模代表上台宣讲,讲述了她既打击犯罪绝不手软,又柔情传递法律温暖的不平凡业绩。

温情执法,村小又响起郎朗读书声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何秋花不仅是这么说的,也一直是这么做的。

2017年6月的一天,醴陵市某农村小学老师杨某,因为其所在村的狗多次被偷,结果误将到该村的被害人蔡某当成偷狗贼而将其所驾驶的汽车砸坏,并扣押对方索要1.8万元。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何秋花了解到杨某所在的村是省级贫困村,该村地处偏远山区,师资贫乏,作为该村5名学生娃的唯一老师,杨某不仅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且极富爱心。若简单地将该案一诉了之,不仅关系到一名乡村教师的人生,也关系到5名农村学子的命运。为此,何秋花一方面积极联系公安机关和当地基层组织负责人一起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另一方面组织召开听证会,促使杨某真心认罪悔罪,并最终依法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重获自由的杨某终于重回校园,一度停课的偏远农村小学也再次响起了郎朗读书声。

除恶清源,发检察建议护社会和谐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何秋花先后承办涉黑恶案件6件68人,审核把关涉黑恶类案件26件191人,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30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件。

2017年开始,以黄某为首的“小车帮”恶势力团伙,为垄断醴陵至广东普宁的黑车业务,经常采取暴力、胁迫等方式,在醴陵多地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周边群众的生活和社会环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2019年,案件移送到醴陵市检察院,负责承办该案的何秋花,在提审黄某等人时,黄某百般狡辩,何秋花与所在部门干警一起认真分析案情,多次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引导补充侦查取证。最终,该案追诉4人,黄某等17人被认定为涉恶犯罪集团被绳之以法。

想到像黄某这样的垄断黑车非法运营的根源问题若不能解决,难免会再有新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出现。为此,何秋花有针对性地向醴陵市交通局发出检察建议,帮助该局整章建制,并督促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处非法营运黑车57台、道路违规经营行为73起,全市交通运输市场得到了明显改善。

爱岗敬业,做追求极致的“铿锵玫瑰”

工作15年来,何秋花先后在办公室、公诉局、第二检察部等多个部门历练。不论是在综合部门还是在主要业务部门,她都秉持追求极致的精神将每项工作做好。

2011年7月,何秋花担任办公室主任,丈夫和家人均在老家郴州,自己一人身在醴陵,挺着大肚子的她,白天忙着办文办会、机关事务管理等各项事务性工作,晚上和周末则以院为家,加班加点撰写各类综合材料、调研报告。在她的努力和带领下,办公室、行装、宣传、调研等工作连年位居株洲市检察机关先进行列。2012年年初,休完产假回归的何秋花,积极牵头完成了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等一系列重要荣誉的申报准备工作,为上述荣誉的取得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5年,转岗到公诉部门的何秋花,先后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核阅把关各类案件4000余件,无一起冤假错案。特别是在办理省公安厅、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游某等22人涉黑案件中,该案涉案人数多,涉案罪名达11个,卷宗50多册。此时刚生完二胎尚在哺乳期的何秋花,在审查起诉的1个月内,几乎每天加班加点。经过严查细审,追诉3人、追诉遗漏罪行5起,在庭审阶段以详实的证据指控犯罪事实。最终,审判机关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两名主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9年。该案被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并于2020年4月28日被省检察院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件。

“做一名有良知有温情的检察人,秉持法律之剑,用心用情办理每一起案件,是我们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当同事问到何秋花在工作上为何如此奔忙时,她总是这样说。

责编:杜巧巧

来源:法制周报

评论
打开新湖南APP,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