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以贯之的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实施渠道是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并辅之以课外劳动、与有关学科教学的结合。劳动教育课程的设置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历程,与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教育等的发展紧密相关。
1949年至1976年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至1956年初,劳动课登上舞台
在这个阶段,根据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党和政府明确了建设新中国教育采用“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用苏联经验”的路径,执行教育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和培养社会主义全面发展新人的方针。
1955年全国文教会议决定在中小学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以更完整地体现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同年9月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教学计划及说明等文件中规定,小学一至六年级开设手工劳动课,每周1课时。教学目的是:使学生获得一些基本的生产知识,学会使用一些简单的生产工具。
1956年3月教育部颁布的《1956-1957学年度中学授课时数表》规定:初中三年级开设工农业基础知识课,每周2小时。初、高中各年级增设实习课,每周时数除初中三年级为1小时外,其他各年级均为2小时。初中进行教学工厂和试验园地两种实习,高中进行农业实习、机器学实习和电工实习。
第二阶段:1956年至1961年,劳动过多也有失误
在这个阶段,毛主席发表了《论十大关系》,提出走自己的路,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这期间,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即:“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教育战线随国民经济“大跃进”开展了三年“教育革命”。在教育部颁布的《1958-1959学年度中学教学计划》中提出了一项新规定,即在初高中各年级都开设生产劳动课,每周2课时。此外还规定:各年级每学年均有14至28天的体力劳动时间。“教育革命”虽然做出了成绩,但也存在“左”倾错误的影响,造成教育比例失调、师生参加劳动过多、教育质量下降等严重失误。
第三阶段:1961年至1976年,重实践的劳动课影响深远
1961年以后,通过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不仅国民经济出现了全面好转的局面,教育事业也走上了全面建设和健康发展的道路。
1963年3月,经中央批准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规定:小学生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小学一、二、三年级不设劳动课程。四年级以上学生全年参加劳动时间为半个月。《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规定:中学设生产知识课、劳动课;学生全年参加一个月的劳动。学生参加劳动的渠道有:校内劳动,同工厂、农村公社挂钩;校外劳动,回生产队参加劳动;学校建立简单的车间或农业实验园地。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学制、课程、教材大变动,中学只设5门课(毛泽东思想教育课、农业基础课、革命文艺课、军事体育课、劳动课),以及在农业基础课中只讲“三机一泵”(拖拉机、柴油机、电动机、水泵)的做法,在全国影响深远。
▲体验采茶学农事
1976年至2012年
第一阶段:1976年10月至1982年8月,劳动技术全新亮相
1981年3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规定:一、二、三年级学生可在课外时间,适当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动。小学四、五年级开设劳动课,每周1课时;另外,每周劳动1小时,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或简易劳动。农村学生可以结合农忙假安排。六年制小学参照上述计划安排。
1981年4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在这两个草案中,有三个提法为顺应经济、科技、社会等发展的趋势而改变,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第一次在中学劳动课程名称中加入“技术”两字;第一次把服务性劳动与工农业生产劳动并列为学生的劳动教育内容;第一次把职业技术教育内容列入普通中学的劳动教育内容中。
第二阶段:1982年9月至1991年,劳动成为全面发展的重要板块
1985年国家教委组成后,历任国家教委主任十分重视劳动教育,明确提出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第一次提出把“劳”字与德、智、体、美并列为五育的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
为了确保中小学上好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1987年,国家教委颁发中小学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教学大纲、印发中小学劳动课和劳动技术课器材配备目录以及规范勤工俭学活动。
到1990年底,多数中小学校建立起比较稳定的生产劳动基地,全国共计有学农基地45.2万个,工厂7.7万个,第三产业9万个,较好地解决了中小学劳动课的基地问题。
第三阶段:1992年至2011年,劳动课趋向地方特色化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简称《纲要》),重新明确了教育方针,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根据《纲要》精神,1994年7月,国家教委印发文件做了如下规定:小学在三、四、五、六年级开设劳动课,每周1课时;初中各年级开设劳动技术课,每周2课时;高中各年级开设劳动技术课,每学年4周。
到2000年1月,教育部在发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中取消了必修课中劳动技术课的单独设置,改设了包括四部分内容(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的综合实践活动课。这是劳动教育课程自1955年单独设置以来第一次被取消。2001年6月,教育部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简称“课改《纲要》”)规定: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同时,课改《纲要》规定,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制,许多地方的中小学除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外,还专门开设了富有地方和学校特色的劳动课或劳动技术课。
▲学生走进劳动基地采摘蔬菜
党的十八大以来:劳动教育事关民族复兴
加强劳动教育,关系到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关系到国民综合素质的提升,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指示,教育部于2015年7月发出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抓好劳动教育的关键环节:落实相关课程,开展校内劳动,组织校外劳动,鼓励家务劳动。《意见》还提出,用3至5年时间,统筹资源,构建模式,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教育制度建设作了系统设计和战略部署。
2021年4月30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国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习近平强调,劳动创造幸福,实干成就伟业。希望广大劳动群众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勤于创造、勇于奋斗,更好发挥主力军作用,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事业。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调动广大劳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保障广大劳动群众合法权益,支持和激励广大劳动群众在新时代更好建功立业。
(摘自新华社、《基础教育课程》等)
责编:胡荧
来源:科教新报▪新湖南客户端

湖南日报新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