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理论
需要“与时俱进”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听到“忌口”这个词。所谓“忌口”,就是指因有病或其他原因忌吃不相宜的食品,若吃了这些东西,就会对健康不利。传统医学是非常重视忌口的。中医“忌口”理论建立在“药食同源”基础上,认为许多食物即药物,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古代医学家将中药的“四性”“五味”理论运用到食物之中,认为每种食物也具有“四性”“五味”。
“药食同源”注重讲究食材的属性以及对症,认为食物和药物之间没有明确的界线,有的食物本身也可以当药材,这样一来,药物本身所具备的寒、热、温、凉等属性,食物本身也相应地具备。因此,选择食品时,自然要根据自身的体质特征有所禁忌,特别是患有疾病时更要注重“忌口”。比如有的食物就是发物,吃多了会上火;有的食物性寒,具有清火作用。所以针对食物的不同属性,才形成了各种对症的忌口。
“药食同源”是中医经过千百年来提炼出来的理论,它与现代医学膳食和营养的均衡理论本质上并不矛盾。既要保持营养的均衡,又要不影响疾病的治疗,或者日常保持身体机能的正常运转,那对于会引起身体不适的食物,当然应该“忌口”。
既然西医认为“药食同源”理论是正确,但为什么西医在“忌口”方面不像中医那么严格?因为在不少西医专家和中西结合专家来看,这个理念需要“与时俱进”。
目前人们食用的粮食、蔬菜、瓜果,是经过人们多年、甚至是千百年选择而留下来的。在中国,“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在世界各国,食品也是经过多年淘汰选择获得的。真正有毒的食物已经基本被淘汰,没有必要像古代人那样担忧食品和药品那样有毒素,因此西医认为选择各种食物关键是维持身体的健康和平衡,既要保证营养,也要保证膳食的合理。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身体没有明显的疾病,不妨什么食物都搭配着吃,但要注意适度,不要偏食也不要过度忌讳,过犹不及。
偶发病、慢病、重大疾病,
“忌口”内容不相同
西医认为,一个人身体正常时,不必要忌口,但出现疾病,则与中医的看法一致,必须对食物有所禁忌,既防止随意吃东西而加重病情,又防止某些食物和正在服用的药物产生对冲效果,从而抵消药物效力。
如何“忌口”?应该从中西医结合入手,视偶发疾病、慢性疾病、重大疾病的不同,而确定不同的“忌口”要求和内容。
偶发疾病患者需要在病程中注重忌口。如有些患者发烧感冒,此时身体极度虚弱,消化吸收能力也处于不振状态。患者如果此时不忌口,仍旧大鱼大肉吃得过于油腻,这种情况下只能徒增消化系统的负担,食物难以消化,对于身体的早日康复也有一定影响。当偶发疾病痊愈,患者身体康复后,也就不再需要严格“忌口”了。
慢性病患者必须对某些食品长期“忌口”。例如糖尿病肯定不能吃含糖量高的食物,痛风患者不能吃高嘌呤食物,有过敏症状者一定不能碰过敏性食材。
重大疾病患者则必须严格“忌口”。在这方面,中医“忌口”理论的指导意义十分重要。比如各种肿瘤,病伤津劫阴,多属阴虚内热,故在饮食调理上,应忌辛温燥热属性的食品,滞腻食品也主张少吃;在癌症的中晚期多为虚证,寒证,饮食上主张选择食用温补脾胃,益气生血之类的食物,而性属寒凉的食品,则应少吃或不吃。在不同的病种上,癌症患者饮食禁忌也有所不同,如鼻咽癌患者在放疗期间,应忌辛温燥热、油炸烧烤食物,忌吃狗肉、羊肉、胡椒、茴香等;胃癌患者忌食辛燥食品及桂皮、芥末、辣椒等;食管癌患者忌食老猪肉、老鸭肉;肝癌患者忌母猪肉、少吃韭菜等。总之,忌口应适当,合理的忌口能对肿瘤治疗效果起到增益作用,盲目忌口将导致营养不良,影响疾病控制和康复。
顺便提一句,特定人群体对食物应该注重禁忌,这点中西医的理念也是相通的。如身体肥胖者,应该注重容易引发“三高疾病”的食物。又如一些需要补气的体虚患者,中药调理通常会用到人参、黄芪这些补品,而萝卜是破气的食材,如果一起吃,药性就会被削弱。
特别强调一点,西医在注重“忌口”的同时,非常注重营养补充,应该在总能量的控制下选择食物。在中医看来,肉类是温热的食材,患者不适合吃,但西医则讲究因人而异。没有湿热证的患者急需营养补充,猪肉、鸡肉或牛肉,只要其营养成分符合要求都可以吃,而且应该吃。
处理好“忌口”和“营养”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希望大家通过这篇文章,了解基本知识,排除误区,树立科学的饮食观,早日战胜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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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黄程辉)
责编:王思贤
来源:新湘雅肿瘤防治联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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