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日讯(记者 余蓉)为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教育部要求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为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中小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确保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教育部办公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作者: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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