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捕4只野生斑鸠 男子经公益诉讼赔钱并公开道歉
新湖南 • 法治三湘
2020-08-27 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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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7日讯(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刘笑贫)自家楼顶诱捕4只野生斑鸠,长沙男子赵某某被诉至法院,不仅要赔钱,还要公开道歉。今天,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赵某某在居住小区栋楼顶平台上发现有野生斑鸠在菜地中出没,遂萌生诱捕斑鸠驯养的想法。此后,赵某某自购诱捕工具,先后多次使用鸟笼诱捕野生斑鸠4只。今年2月,赵某某从鸟笼中取出2只捕猎的斑鸠,宰杀后蒸熟给家人食用。2月14日,长沙市林业和园林综合执法支队现场查获另2只斑鸠,后随案移送至长沙市森林公安局,并交由长沙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予以放生。经鉴定,送检的2只斑鸠均为鸟纲鸽形目鸠鸽科珠颈斑鸠,价值600元。长沙市森林公安局支付了2360元鉴定费。长沙市野生动植物保协会将赵某某诉至开福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赵某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600元、承担司法鉴定评估费2360元、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承认错误、义务参加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三次。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定,珠颈斑鸠属于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系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被告赵某某为满足个人食用喜好,非法捕猎三有野生动物珠颈斑鸠4只,并将其中2只食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禁止性规定,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系长沙市首例由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共同支持起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审理的首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作者:何金燕
责编:姚帅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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