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陈惠芳
如今,文学奖多如牛毛。除了公认的国家级“四大奖”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从中央到地方,从纸媒到网络,奖项五花八门,甚至出现“QQ级”与“公号级”。QQ群与微信公众号,都可以设一个奖项玩玩。
设了奖项,就需要评委。评委也分了级,有提名评委、初评委、终评委。一件作品是否“入得法眼”,是否获奖、获什么奖,言之“过五关斩六将”不为过。所以,评委们“位高权重”,是参赛者心中的“神”。
重在参与。这是谦逊之辞。其实,心里边还是想着获奖。除了极个别居心不良、弄虚作假者,相信绝大多数参赛者拿出了自认为得意的作品,且态度诚恳。但,梦想、得意是一回事,入围、获奖又是另一回事。等到获奖名单公布,众说纷纭。获了奖的,感激评委“慧眼识珠”。名落孙山的,怨言评委“有眼无珠”。当然,也有处之泰然的“获奖专业户”和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老油条”。
总之,评委们处于风口浪尖上。“猫腻”“内定”“潜规则”一类的口舌,是少不了的。规范了的评奖,有了“公示”的环节,也有了纠错修正的可能。但不少人依然对评奖环节存疑。事实上,在一些级别高、奖金足的奖项中,评委与获奖者隔几年互换的现象并不鲜见。“打酱油”的参赛者,只能以“你懂的”自嘲了。
我也是当过评委的人。我始终把握一条原则“重文不重名”,不受“旁门左道”的影响。入围作品中,匿名或不匿名,跟我的评判无关。评奖,确实没有绝对的尺度,只不过是相对公正罢了。获奖,也不是衡量作品优劣的唯一标准。参赛者要有“拿得起放得下”的心态,不必纠结于此。
如果你来当评委,能不能保证“影子斜心术正”?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1月21日11版)
责编:李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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