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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深挖严查涉黑涉恶农村基层党员干部
新湖南客户端
2019-10-18 10:07:4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8日讯(记者 张佳伟 通讯员 祝杨焱)“陈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日前,随着法槌的落下,昔日不可一世的隆回县金石桥镇导群村村委会副主任陈某终于低下了高傲的头颅。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隆回县纪委监委聚焦扫除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分子,刀锋直指黑恶势力背后的不良政治生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向基层延伸。

逐人排查,摸清底子。抓基层、打基础,是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为进一步研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隆回县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坚持一案一整顿、一村一策略,全面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坚决把前科劣迹人员和涉黑涉恶问题人员挡在门外,真正将村“两委”打造成基层战斗堡垒。今年以来,县纪委对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主任及调整补选的村(社区)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共排查出违纪违法涉黑涉恶村居“两委”成员296人(其中涉恶4人)。

逐案查处,责任倒查。采取下沉基层、走村入户、明察暗访、随机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全覆盖检查,既深挖包庇纵容、沆瀣一气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又着力发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等问题。

整合力量,强力攻坚。县纪委监委建立案管室负责线索管理,党风政风室负责协调,第五纪检监察室专司“惩腐打伞”的工作协作机制,与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及时互通有无、情报共享,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实行“双专班”全覆盖,同频共振,凝聚合力。挑选骨干力量组建专案组,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一律实行优先审批、优先办理、优先使用留置措施。

截至10月,隆回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07件,查处26人(其中涉及村干部7人),现已立案审查调查22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2人,留置1人。被查处人员中,涉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0人,涉及保护伞问题10人,工作不力6人。

责编:肖霄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