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钱给“小三” 55万, 妻子起诉返还15万
新湖南 • 法治三湘
2018-11-01 11:12:30
新湖南客户端11月1日讯(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刘叙飏 通讯员 曾秀 )丈夫瞒着妻子找了“小三”,还赠送“小三”大量钱财,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小三告上法庭。近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小三返还原告15万元。
1998年,郭玲与李亮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孩子。长久以来,郭玲在家中相夫教子,而李亮因从事货车运输行业,需要长年外出跑业务,夫妻二人聚少离多。
2014年李亮认识了盛云,二人逐渐发展成了情人关系。自此,李亮隐瞒郭玲将大量夫妻共同收入、财产赠与给盛云。直到今年3月,当郭玲去银行查账发现卡中的钱不翼而飞,她才逐渐得知这一切,一怒之下郭玲将丈夫和盛云告上法庭。
审理过程中,盛云辩解称,与李亮仅是普通朋友并非情人关系,银行转账的些钱是李亮借用自己账号用于生意出账往来的,李亮并没有送钱给自己,反而还向其借过钱,但已悉数还清。
但是李亮书面答辩中承认,在婚姻期间是他把大部分跑运输的收入送给了盛云,给家庭和妻子郭玲造成了伤害,他深感愧疚,要求盛云返还钱款。
经法院审理,李亮确实背着妻子与盛云同居,而郭玲诉请的55万元所使用的银行卡的确是李亮在使用,但赠送55万元的部分证据不足。然而有一张盛云出具的收据15万元,是从郭玲处转给盛云某的。
法院审理认为,李亮某将妻子持有的存款15万元赠与盛云,李亮的行为不利于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李亮赠与盛云财产的行为无效,盛云某应依法返还郭玲15万元,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郭玲 李亮 盛云 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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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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