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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进小区,物业保安就是不开门?还需法律开路!
新湖南 • 健康资讯
2018-11-26 09:14:49

11月11日,一辆120救护车想进入济南经十东路某小区救治病患,情况十分紧急,但是小区保安却死活不肯开门,说:“我不认识救护车!”急救人员只能跑步进小区抬出患者。而在济南的另一个小区,救护车同样遇到了难题,救孕妇的救护车170米蜗行10分钟。

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遇堵被阻现象,不只是发生在街道公路上,也常常发生在一些居民小区内。以济南为例,最近就发生了两起事件,这不仅说明某些物业公司对“生命至上”缺乏应有认知,也说明救护车优先通行权在一些居民小区没有得到充分保障。

长期以来,社会关注点主要在“公路上的救护车”,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看,只是保障救护车道路优先通行权。而救护车在小区内的通行权,既缺少足够关注,也缺乏法律保障,那么出现遇堵被阻乃至严重后果,也就不奇怪了。

在笔者看来,救护车进小区救命,必须得到物业公司的支持和配合。物业公司既要及时放行,也要确保小区消防通道畅通。同时,还需要法律为救护车进小区执行紧急任务提供支撑。从法律角度说,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似乎难以覆盖居民小区,要么完善这部法律的相关规定;要么在《物业管理条例》中增加条款,规定物业公司保障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的“畅行权”;要么为救护车专门立法。

从某种意义上说,救护车进入小区的这段路是其救命的“最先一公里”,如果“最先一公里”都不畅通,其急救效果令人担忧。谁都有突发重大疾病的可能,谁都可能需要救护车及时救命,所以救护车执行任务时道路是否畅通,关系到你我他的生命健康。

冯海宁/文

责编:殷映月

来源:大众卫生报、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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