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花灯戏,也就是湘南花灯戏,流行于舂陵河两岸。桂阳叫“对子调”,郴县称“地花鼓”,嘉禾叫“花灯”。嘉禾花灯戏,是一个很有特点的地方小戏剧种。它流传于湘南以及广西梧州、粤北地区。因别具特色的嘉禾民歌、伴嫁歌等民间艺术形式对湘南花灯戏的形成影响颇大,故以嘉禾花灯戏为湘南花灯戏的主要代表。2008年,嘉禾花灯戏被确定为湖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嘉禾花灯戏的历史】
嘉禾花灯戏最早起源于田间歌舞,与农耕文化有着密切的渊源。据《衡湘稽古录》载:“《管子》曰:神农种谷于淇田之阳,九州之人乃知谷食。”“淇田即骑田岭也,桂阳北有淇江,其阳有禾仓嘉禾。炎帝之世天降嘉谷,神农拾之,以教耕种,于其地曰禾仓,后置县,因名嘉禾。”农耕文化的发展,孕育出了嘉禾丰富的民间文化艺术。同治《嘉禾县志》载:自明清以来,“凡正月元旦,少年子弟列队为鱼龙、狮子、竿僮、角抵诸戏,或杂秧歌,饰童男女相对跳唱,金鼓喇叭与身手相奏。昼则装演故事,夜则往来迎灯,鼓乐喧闹不绝,其风至十五日止……”
花灯起源于田间歌舞,以后受地方大戏和外来剧种的影响,同时进一步融进本地的民歌、小调,花灯由相对跳唱(一旦、一丑)的对子调发展到对子戏和有小旦、小丑、小生的“三小戏”,再逐步发展到有生、旦、净、丑各行当齐全,故事情节更完整、更丰富的地方戏曲,其间经历了漫长岁月。到清代,开始出现职业性的花灯班社。他们串乡走村演出,并到邻近的桂阳、临武、新田、郴县、宁远、资兴、耒阳、永州、衡州、江西的赣州、广西的梧州及粤北等地交流演出,吸收和借鉴外地剧种(特别是祁剧)艺术,更加促进了花灯戏的发展。民国年间,花灯戏班迭起,据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统计,全县有四季班(常年演出的职业戏班)12个、新年班(从正月演到谷雨)31个、龙灯班(龙带调,只演正月)78个,较负盛名的班社有大岭四季班等,足迹遍及湘南各县及粤北、赣南、桂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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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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