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汝城县纪委监委在该县土桥镇黎明村村民议事中心召开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违纪资金清退仪式,省委巡视组、省纪委宣传部、省纪委信息中心、汝城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土桥镇党委政府和各村负责人以及黎明村村民代表参加会议(安新志、祝军飞摄)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0日讯(通讯员 朱裕胜 祝军飞)4月18日,汝城县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违纪资金清退仪式,在土桥镇黎明村举行。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唐松成,汝城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光华等参加会议。
2018年1月,土桥镇黎明村部分村民向省委巡视组反映:该村村主任何闹伦、一组组长曾胜、二组组长曾洪亮等人存在在集体土地流转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经省委巡视组交办,汝城县纪委迅速组成调查组,查明了何闹伦、曾胜、曾洪亮、宋金林等4人分别违规收取1000元、2000元、2000元、32200元,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侵害群众的利益。该县纪委迅速追缴了该案40135元违规资金,并及时清退给126户农户,对何闹伦等4人予以党纪立案。
在清退仪式上唐松成指出,将本属于群众的钱物还给群众,给群众一个交代,还群众一个明白,同时也对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警示教育。为确保党的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位,省委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指导式巡察,发挥利剑作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既要严查腐败,也要整治作风;既要加强追缴,也要及时退还;既要治好“病症”,也要祛除“病根”。拿出“治病”的办法和完善“治本”的制度,坚决堵住各种可能的漏洞,确保扶贫资金每分钱都花在贫困群众身上。
△4月18日,汝城县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违纪资金清退仪式现场,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唐松成亲自将追缴的违纪资金发放给黎明村村民曾长胜手上(安新志、祝军飞摄)
“真没想到违规收取的资金能这么快退回来,让咱们真实感受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实际行动,体现了党和政府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决心。”黎明村村民曾长胜领到清退的125元后高兴的说。
责编:姚铮铮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湖南日报新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