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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执行出大招:公职人员当老赖,一律移交纪委、组织部门处理
新湖南 • 法治三湘
2018-04-13 19:29:56

新湖南客户端4月13日讯(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石夏碧)公职人员当老赖,照样执行;抓老赖,不再是法院一家之事了。今日,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靖州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限期主动履行义务的联合通告》。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怀化市首个针对执行难采取联合惩戒的县区。

据悉,该联合通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共靖州县委办公室、靖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而制定。

联合通告中明确提出,具有公职人员等身份的被执行人,应模范遵守法律,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通报至所在单位以及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给予联合惩戒。

根据通告,在靖州抓老赖,不再是法院一家之事了。“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或拒不报告财产、拒不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逃匿的,人民法院将依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找,一经发现立即拘留。”

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除了予以公开曝光,各部门将联合信用惩戒,采取限制或者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贷款、投资、获取政府补贴、担任高管职务、招录为公务人员、入党、入伍、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出国、出境、住宿星级以上宾馆饭店、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以及限制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飞机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等惩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人民法院将依法撤销其失信信息。

通告提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是在靖州县人民法院有尚未履行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应于2018年5月15日前主动到靖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受询问、履行义务。

与此同时,靖州县人民法院呼吁社会公众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协助监督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形予以物质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为0745-2405815。

责编:王为薇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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