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八轮”撒漏近一半,天心城管开出10万元罚单
(执法现场)
新湖南客户端1月31日讯(通讯员 黄炜) 近日,一台牌号为湘AC5652的“后八轮”运输车在未取得渣土运输资格及未办理运输证照的情况下偷运渣土,沿街撒漏严重,被长沙市天心城管处以10万元罚款。这也是今年来天心城管查处的污染最严重、罚款额最高的案件。
1月23日2时57分,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渣土中队执法人员在湘府大桥南引桥处,查处一辆牌照号为湘AC5652的后八轮货车运输渣土,该车外形老旧,严重破损,不符合渣土运输要求,也未取得渣土运输审批,同时,因后挡板未封闭,造成沿途遗撒非常严重,检查时发现,载重18立方米的车斗内剩余渣土只有一半多,经现场勘察,从湘府大桥东侧引桥开始到西侧下坡,沿线3公里范围都被严重污染,执法人员在取证后联系环卫部门派出4台清扫车辆,12名环卫工人工作3小时才完全清除干净,这也是今年“蓝天保卫战”行动开展以来,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查处的污染道路最严重的案件。
(被污染的路面)
执法人员依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车辆进行暂扣。并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进行从重处罚,分别对该车所属的湖南嵇山运输有限公司和将渣土交给没有运输渣土资质公司运输的湖南盛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做出了罚款5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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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作者:陶芳芳
责编:封豪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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