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共同创业后分手,网店怎么分
律师提醒:关系再好,合伙开店前也要拟好协议
夫妻、情侣共同创业开网店,当感情到了尽头要分开时,网店如何分割?网店绑定的账户如支付宝等怎样处理?网店转让后,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又当如何维权?
成千上万的网店改变着普通人的生活,而网店店主、经营者也因为网店生活从此不一样,甚至可能惹上官司。记者了解到,以淘宝网为例,目前网店仅限因继承、结婚、离婚、近亲属之间过户,其余情况暂不受理。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刘琼英 曾星原 余佳倩 实习生 叶香渝 邹婷
案例1
网店交给男友经营
他却挪钱买了保时捷
相恋多年,共同创业,她放心把网店交给男友打理,哪知男友把网店资金挪出买了豪车,还参与赌博。两人分手后,男友写下欠款150万元的欠条,却迟迟不肯归还,永州人李静把前男友告上法庭,要求其还款150万元,男友却在法庭上辩称,欠条是因为签网店合伙经营协议写的,拒绝归还。近日,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该案。
永州东安人李静与男友王浩相恋多年,他们与朋友合伙经营网店,生意红火。但小静因为工作忙,有时无暇顾及网店生意,就把网店交给男友打理。
哪知男友掌管网店“财政大权”后,背着李静,给自己买了台保时捷小车,还把钱用来赌博。李静发现后,两人大吵一架,关系破裂。此后,两人分手。
两人分手后结算,王浩一共挪用了150万元资金,考虑到两人的关系,此事没有闹大,王浩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好年底还钱。
两人打欠条后几个月,两人与一同合伙开网店的朋友签定一份网店合伙经营协议,该协议约定,王浩欠李静150万元,王浩必须在每月结算日还钱给李静,还钱金额是王浩在网店个人所得的30%。
哪知过去两三年了,王浩迟迟拖欠不还,以各种理由推脱。李静只好将他起诉到永州东安县法院。
而在庭审现场,王浩辩称,他没有欠李静150万元,该份欠条是因为签网店合伙经营协议写的。保时捷是通过网店分红利润买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在恋爱期间共同经营网店,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后,没有就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分割作出约定,但王浩出具欠条一份给李静,确认欠李静150万元。王浩辩称该欠条是为签网店合伙经营协议写的,但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同时该网店合伙经营协议只是约定王浩用其合伙经营所得的个人收益进行归还这150万元欠款,因此法院对王浩的抗辩主张不予采信。庭审中,王浩认可该欠条系其本人书写,王浩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知悉书写欠条后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法院据此判决王浩在指定期限归还李静150万元。
案例2
共同开网店,举行婚礼后感情破裂
他们因为网店归属闹上法庭
两口子志趣相同,情投意合,一同开网店创业,在生意上、财务上都互相信赖,而一旦两人反目,网店的归属就成了焦点。近日,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跟网店有关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彭军和李芳原是一对恋人,双方热恋期间在网络上共同经营淘宝网店,并同居生活。李芳负责网上接单、运营、美工等,彭军负责拿货、打包,由于淘宝网店的账户、支付宝和财付通都是彭军一人所开设,双方共同经营的收入及支出均由彭军负责。淘宝店经营不久后,因为两人吃苦耐劳,诚实守信,所以深受客户好评,业务量越来越大,收入也随之增多。
2013年双方开始谈婚论嫁,并将共同购置的一套商品房作为婚房,且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期间李芳还一直在出租房内经营淘宝网店。
2014年,双方父母按照当地的习俗为两人举办了婚礼,亲戚朋友都到场表示衷心的祝贺。由于经营淘宝网店,业务繁忙,未能及时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将此事一拖再拖。之后,彭军与李芳以夫妻名义继续共同生活、经营淘宝网店。
举办婚礼后不到一年,双方感情开始出现裂痕,矛盾加剧,这对“夫妻” 最终决定好聚好散,和平分手。分手后,彭军认为虽然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但购买的房屋及装修都由其一人出资,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为他一人所有。
法院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在审理该案件后认为,购房款及装修款大部分确实由彭军的个人账户出资支付,但是其个人账户的收入并不能认定为其个人财产。从庭审查明的事实看,两人自同居后,一直共同经营淘宝网店,且双方均称自分手后一直有讨论过双方的财产如何处理。庭审中,彭军也自认在经营淘宝网店过程中,双方有较为明确的分工,以个人名义注册及经营的网店,相关支付宝、银行卡关联均应以同一个人身份绑定,但这并不一定应认定这个网店经营系其个人所有,故并不能认定彭军所支付的购房款、装修款为其个人收入。其次,该房屋也不是彭军迫于民风及习俗而非自愿给李芳的彩礼,不能定性为婚约财产,在彭军未举证证明其出资和登记行为是其非自愿而是迫于压力作出的情况下,只能视为其是自愿给付且无附加任何条件,故应认定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法院遂判决驳回彭军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彭军表示服判。彭军认为自己之前对李芳有所亏欠,房屋也确实应该属于两个人共同所有,他表示之后会跟李芳协商好房屋的处理问题。
案例3
卖家转让网店后 “被贷款”
法院判决买家还款
网店转让给别人,连同支付宝账号、密码都交给对方使用。没想到几个月后,怀化的淘宝店主雷某收到法院的起诉书。近日,怀化市辰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有关网店转让的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应向原告雷某偿还其利用原告雷某账户进行的贷款共计20194.48元。
2016年4月,淘宝店主雷某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网店转让合同,以2万元的价格将网店转让给买家张某。此后网店由张某经营,与经营相关的支付宝账号、淘宝账号仍是雷某名字,但均由张某掌握。
没想到张某利用支付宝的贷款功能,用雷某的私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贷款消费20194.48元,且逾期不还。雷某因此多次被放款方催促还款,经与张某多次私下协商未果,雷某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雷某、被告张某与中介公司三方签订的网店转让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张某在受让原告雷某的淘宝网店后,利用原告雷某私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贷款,其行为构成违约。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网络交易要谨慎,警惕个人信息遭泄露。网店转让切记关闭贷款功能,避免造成财产和信用上的损失。
律师说法
再好的关系,合伙开店前也要拟协议
记者从淘宝网卖家客服处了解到,目前店铺过户支持的过户类型有过世继承、家产继承、结婚、协议离婚、判决离婚、近亲属(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余情况暂不受理。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介绍,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分割网店的民事案件以调解为主,一旦不能调解,分割网店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网店的货物库存;二是网店的收入;三是店铺本身预估的价值。前两项由于有具体的数额可供查询,当事人一般没有异议,而第三项由于没有统一的评估标准,具体价值认定较难,也往往是争议的焦点。网店的价值与客户资源、信誉、好评率、销售业绩相关,由于淘宝网店只能绑定一个人的支付宝账户,法院判决时,在双方都要求分得网店的情况下,通过竞价取得网店继续经营权,获得网店所有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刘明建议,由于网店绑定的支付宝具有唯一性,不管是情侣还是朋友间合伙经营网店,一定要在经营前拟订协议,列明利润分配等内容,并对可能出现的情况注明处理方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编:王为薇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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